摘要:嵌固层在地下室顶板的时候“强梁弱柱”应如何设计,假如按照普通层的概念来设计,则明显是不合理的,因为对于高层建筑而言,可能柱的承载力比与之相连的梁大很多。
1 地下室顶板应避免开设大洞口,主楼应采用现浇梁板结构,裙房宜采用现浇梁板结构;其楼板厚度不宜小于 18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30,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 注:实际设计中地面处经常遇到主裙楼楼板标高不一致有较大降板的情况,设计中各有各的做法,比如以1/3层高控制错位,规范应对此有具体规定比较合适。 2 结构地上一层的侧向刚度,不宜大于地下一层相关部位楼层侧向刚度的0.5倍;地下室周边宜有与其顶板相连的抗震墙。侧向刚度如何计算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特别对于剪切变形为主的结构和弯曲变形为主的结构,应该有区别的规定侧向刚度的计算方法。 3 地下一层柱截面每侧的纵向钢筋面积,除应满足计算要求外,不应少于地上一层对应柱每侧纵筋面积的1.1倍。钢结构和混合结构的大量应用,此条应明确是仅放大混凝土结构的配筋,还是柱的承载力需放大。 4 地下一层抗震墙墙肢端部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少于地上一层对应墙肢端部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 5 地下室顶板的梁柱不应先于地上一层的柱根屈服。 [条文说明]: 1)本条文字表达略有调整。地下室顶板的厚度“不宜”小于,指柱网内设置次梁时,板厚可适当减小 2)相关部位一般指按45°扩散范围且不超过。 3,4)为了能使地下室有效地传递地震基底剪力,地下室顶板必须具有足够的平面内刚度,因此,提出了设计要求:框架柱嵌固端屈服时、或剪力墙墙肢的嵌固端屈服时,地下一层对应的框架柱或剪力墙墙肢不应屈服。据此规定了地下一层框架柱纵筋面积和剪力墙墙肢端部纵筋面积的要求。 5)当框架柱嵌固在地下室顶板时,位于地下室顶板的梁柱节点应按“强梁弱柱”设计,即首层柱的下端为“弱柱”,地震时屈服、出塑性铰,为实现首层柱根先屈服的概念设计,位于地下室顶板的梁柱节点左右梁端截面同一方向实配抗震受弯承载力∑Mbua与地下室柱上端同一方向实配的抗震受弯承载力Mcua之和,需大于首层柱下端实配抗震受弯承载力Mcua;通常,可按1.2倍的要求控制。 其中第5)点的说明非常重要,修正了一个问题:当嵌固层在地下室顶板的时候“强梁弱柱”应如何设计,假如按照普通层的概念来设计,则明显是不合理的,因为对于高层建筑而言,可能柱的承载力比与之相连的梁大很多。如图3所示。修订稿的设计如图4所示,但是前提是一定要保证结构可以嵌固在首层,即内力在此发生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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