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家属楼招标一口“吞下”10万元
简介:安阳市中医院原副院长袁海卿在担任副院长期间,借医院家属楼招标、院内各种基建项目建设之机,收受他人贿赂。其中最大的一笔就达10万元。前日,安阳市北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袁海卿有期徒刑10年。 ...
安阳市中医院原副院长袁海卿在担任副院长期间,借医院家属楼招标、院内各种基建项目建设之机,收受他人贿赂。其中最大的一笔就达10万元。前日,安阳市北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袁海卿有期徒刑10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54岁的袁海卿,在担任安阳市中医院副院长期间,先后4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2.3万元。其中,2004年7月和8月,在安阳市中医院北院喷泉、门房、部分路面硬化工程及施工工程招标中,袁海卿收受李某人民币5000元帮助其获得工程承揽权,并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为其提供方便。2004年,袁海卿收受张某贿赂款8000元,并为张某承包安阳市中医院北院箱式变压器安装工程承包和工程款结算时提供帮助。2005年,李某为承包安阳市中医院厕所装修改造工程,给袁海卿1万元好处费。 尤其是前年10月,袁海卿通过运作,为李某在安阳市中医院家属楼招投标过程中提供帮助,并于去年7月单笔收受李某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