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布08年审计情况 卖地赚46亿1%建廉租房
昨日,郑州市审计局局长李连渠受郑州市人民政府委托,向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8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审计中,发现了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如廉租房支出占国有土地出让净收入的比例偏低,自来水总公司预算外借款逾期未还,房管局将物业维修基金违规多头开户,低保资金结余过大,十条精品街建设整治工程、107国道综合整治工程、金水路东段改造工程挤出2亿多元水分,新农合、养老失业保险发现诸多问题,家电下乡政策落实出现问题,公交总公司、自来水总公司拖欠财政专项资金等。 政府投资项目审减资金2.4亿 昨日,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郑州市审计局局长李连渠受郑州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8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从总的审计情况看,2008年,郑州市本级一般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180672万元,为预算的107.53%,同比增长15.01%;基金预算收入653946万元,为预算的224.83%,同比增长230.68%。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0.1%;一般预算收入质量名列全省前茅。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总体情况良好。 但是,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认真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本年度的审计,涉及20个部门和单位、15个政府投资项目,同时对解决民生问题的6个专项资金以及4个其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共查出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356.98万元,偷逃税款38.39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048.5万元,政府投资项目审减节约资金24246.84万元。 对审计反映出来的问题,许多单位都能做到边审计边整改。目前,已补缴税款20万元,通过财政扣款182万元,归还挪用的专项基金2197万元。 不按规定期限人为调节税收 审计报告显示,郑州市地税征收机关存在不按规定期限收缴的现象,客观上形成人为调节税收收入行为。经对20户企业纳税申报资料的审计,发现未按规定收缴税款合计41944万元。其中4户企业2008年少缴企业所得税5683万元,2007年度应缴税款调节至2008年度缴纳24620万元,2008年应缴税款延至2009年度缴纳11641万元。 预算调整4亿多未经人大审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政府的财政预算、决算以及收支情况,要经人大批准。但是,郑州市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有4.3亿元预算调整时,未提请本级人大审查批准。主要是省追加指标和增发国债补助38158万元,省财政结算事项4845万元,两项合计43003万元。郑州市财政部门通过预算调整方式将财力平衡预算,未报经人大审批。 郑州市财政部门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67次会议报告的超收安排情况不够细化。该《报告》只报告了8个方面18个项目的超收安排情况,而当年实际安排了375个子项目,涉及213个单位13个预算科目。由于超收安排项目不具体详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的有效监督。 政府招标采购执行情况不乐观 为了加强预算应有的约束力,我省多年以前就实行了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并在各级财政部门成立了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但是,郑州市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未涵盖工程采购,政府采购年初预算29685万元,而实际执行中,预算金额为16238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仅占实际支出的18.3%,弱化了预算应有的约束力。 土地卖了46亿廉租房仅用1% 按照国家规定,土地出让金的10%应用于建设廉租住房。2008年,郑州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净收入461020万元,而当年廉租房支出为5809万元,仅占土地净收入的1.26%,远远低于国家标准,支出比例偏低。 自来水总公司占用财政资金未还 审计报告显示,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出现未按到期合同归还财政资金的情况。2008年4月,市自来水总公司向预算外管理局借款3000万元,至今仍有1000万元逾期未还,且未采取追偿措施,导致财政资金被长期占用。 物业维修基金违规多头开户 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等专项基金应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四家银行中选取两家开两个账户,但是审计发现,市房管局将物业维修基金191397.4万元,违规以活期、定期方式分别存放在9家银行的27个账户,专用基金违规多头开户。另外,还发现乱收费现象,市规划局下属规划分局违规收取工作经费共300.2万元。 低保资金管理存在三大问题 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专项审计表明,郑州市相关制度较为规范,能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低保补助标准,并已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但在具体操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据对登封市的抽查发现,一是该市财政局挪用城市居民低保资金54万元;二是有6名低保对象重复享受低保金,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3960元;三是在低保资金管理环节还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认定不规范、低保人员档案资料不完善等问题。就全市而言,2008年底城市居民低保资金结余过大,高达2584.4万元。 三大工程审减2亿多元 审计部门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2009年安排政府投资审计项目21项,截至7月底完成15项。15项工程报送的工程决算送审金额为143629.8万元,经审计,审定金额为119382.9万元,审减金额24246.9万元,综合审减率为16.9%。 其中,十条精品街建设整治工程审减9038.9万元(不含沿街立面整治),审减率15.1%。107国道综合整治工程审减9208.2万元,审减率23.8%。金水路东段改造工程审减3216万元,审减率29.3%。 审计的审减额比较大,主要原因是一些施工单位受利益驱动,重报多报工程量或高套定额,影响了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在工程管理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变更频繁,影响工程进度及增加工程造价,施工合同操作程序不规范、部分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招标、部分项目为赶工期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等。 一些新农合机构多收患者钱 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专项审计,发现了五类严重问题。 一是重复参保多申领财政补贴。通过核对参合人员信息,发现有2746人重复参保,多申领财政补贴23.9万元。 二是少计提上缴新农合风险基金。郑州市有5个县(市)区未按规定计提上缴新农合风险基金,共计815.5万元。 三是超标准收取诊疗费。郑州市各级新农合医疗定点机构,均存在未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超收诊疗费现象。经抽查14家定点机构,共计多收取诊疗费404.6万元。 四是使用自费药品比例偏高。郑州市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均未严格执行使用自费药品“乡级不得超过10%,县级不得超过15%,省、市级不得超过20%”之规定,加重了病人的经济负担。经抽查某医院10名新农合住院病人,使用自费药品占住院总药品费用的比例高达51%。 五是未按规定标准补偿病人住院费。经抽查,登封市某医院对83名住院病人,未按照规定标准补偿住院费用。少补偿病人住院费用0.9万元。 农保基金被挤占、挪用700万元 养老失业保险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审计部门对全市2008年度三项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四个严重问题。 一是挤占挪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截至2008年底,新密市、中牟县、荥阳市、登封市、上街区、巩义市、惠济区、新郑市8个县(市)区挤占、挪用农保基金累计706万元,占基金总额的14%。 二是违规投资,造成农保基金到期无法收回。经调查,新密市、荥阳市、登封市、巩义市为追求高回报,违规操作运营,造成农保基金投资风险。截至2008年底,有858万元到期无法收回,占基金总额的17%。 三是基金欠缴严重。截至2008年底,市本级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欠缴单位分别为2405个和103个,分别占参保户数的18.4%和19.2%,累计欠费额达51284万元;市本级失业保险欠缴户1113个,占参保户数的25.4%,累计欠费金额3426.2万元。 四是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缺口较大。目前,市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实际征收与支出存在较大缺口,2008年的实际缺口达49584万元,养老金的发放已经动用以往年度结余,养老基金支撑能力弱,存在潜在的支付风险。 家电下乡政策落实有问题 2008年,郑州市收到中央下拨“家电下乡”专项补贴资金1142万元,市县应配套资金285.5万元,全年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4760台(部)。审计发现四类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一是补贴资金结余过大。截至2008年底,全市“家电下乡”专项资金共计1234.7万元,当年支出738.5万元,年底结余496.2万元,占补贴资金的36.9%,影响了财政资金社会效益的发挥。 二是发放补贴资金不及时。对全市12个县(市)区36个乡的880台(部)家电的购买户进行随机抽查发现,能在15天以内领取到补贴的有243户,占27.6%,15天以内难以领取到补贴的有637户,占72.4%。补贴发放不及时现象较为普遍。 三是补贴手续繁琐。调查发现,农民为买一件“下乡家电”,不但要输入相关信息,还要提供一大堆材料,层层审核,手续繁琐。多数农民反映为了领百十元的补贴要到镇上跑好几趟。 四是品种少且档次低。“家电下乡”产品目前只有四大类,均为低端产品,很多都是过时的旧款式,且产品价格固定。农民对其质量和售后服务心里没底儿,不敢轻易购买。 两大公司拖欠财政专项资金 7家市属公用企业,2007年至2008年,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安排的财政补贴资金190380.15万元,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基本上都予以了落实,有效地提升了公用企业的公共服务能力,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未按工程进度申请配套资金。市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按项目进度应申请1900万元,实际向财政申请22800万元配套资金,超前申请20900万元,造成大量的财政资金闲置。 二是拖欠应上缴的财政专项资金。市公交总公司2007年至2008年拖欠1100万元,市自来水总公司拖欠42900万元,共计44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