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建筑业界 建筑造价 查看内容

常州拆迁领域贪污贿赂逐年上升

2009-8-13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65| 评论: 0

简介: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江苏省常州市检察机关共依法立案查处城镇拆迁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9件80人,占全市贪污贿赂案件立案总件数的19.84%。2006、2007、2008年三年分别立案14人、24人、28人;今年上半年已立案14人 ...

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江苏省常州市检察机关共依法立案查处城镇拆迁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9件80人,占全市贪污贿赂案件立案总件数的19.84%。2006、2007、2008年三年分别立案14人、24人、28人;今年上半年已立案14人,占全市贪污贿赂立案数的38.8%。这些数据表明,城镇拆迁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呈逐年上升的态势。

案件特点
案发范围广,发案环节众多。城镇拆迁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涉案部门不仅限于工程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还涉及与拆迁工作相关的国土、乡镇街道、农村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等众多部门和单位。2006年至2009年6月,在常州市检察院所办理的城镇拆迁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共涉及城市建设、交通、土地管理等领域20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7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6人,城市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8人,其他人员7人。涉案人员既有掌握实权的领导干部,又有大量在城镇拆迁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和经办人员。其中,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14人,科级以下人员58人。发案环节主要集中在建设土地使用、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拆迁补偿款审核和拨付等众多环节。

涉案数额大,社会反响强烈。常州市检察院三年多来所办理的79件案件均是涉案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大案,其中5万元至10万元的案件19件19人,10万元至50万元的案件40件41人,50万元至100万元的案件8件8人,100万以上的案件12件12人。这些案件共计造成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的损失2200余万元,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如常州市某区原副区长兼运河工程总指挥王某,与他人相互勾结,共同挪用运河工程款400万元,致使国家遭受700余万元损失。此外,大量在城镇拆迁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虽然地位不高,但他们熟悉实际情况,掌握拆迁政策,且与群众直接接触,一旦引发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极易激化社会矛盾,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贿赂案件突出,权钱交易明显。在79起案件中,受贿案件60件,行贿案件5件,两项合计占城镇拆迁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82.28%,权钱交易的特点比较明显。拆迁领域往往是权力和资金集中的地方。在征地拆迁、拆迁招投标、拆迁单位资格审查、拆迁活动监管、拆迁补偿款发放等过程中,一些拆迁公司、拆迁户用尽手段拉拢腐蚀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一些廉政意识淡薄者往往经不起诱惑,在收受他人贿赂的同时,为其谋取非法利益。如常州市某区建设局拆迁管理处主任李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送的钱物共计人民币10余万元,为拆迁公司在房屋拆迁、拆除以及拆迁补偿纠纷中谋取非法利益100余万元。

收藏 邀请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