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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20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436| 评论: 0
相关案例: 《 纸张颜色有异被判废标 一公司错失千万元工程》 《 供应商怒吼:你废我标我先废你人》
思考: 上述问题使我们不得不思考,标书颜色要求可作为必要条款吗?标书的格式、装订等是否必须要求严格?作这些要求的利与弊如何?虽然对这些问题,恐怕投标人和招标人会各执一词。然而从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有效出发,这些做法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