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飞:“灾后重建的第三种方式——进入社会”
在物理空间重建和精神重建之外,我们更关注另外一个层面——社会的重建。因为在经历灾难之后,社会空间、社会组织也遭到了很大的破坏。作为社会层面的建筑单位和个体,我们想以第三种方式来参与到灾后重建项目中。第三种方式不是政府主导,也不是私人主导,而是社会NGO主导的重建模式。这种模式在欧美国家比较多,目前在中国的实践还比较少。 汶川地震后,两家NGO组织——北京大学朱青生教授和中国艺术研究院王明贤先生发起的“震后造家行动”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共同组织了四川德阳镇民乐村的震后重建规划与设计工作。这个项目是由我们主持完成的,我们提出的更加关注震后乡村地区的社会化与城市化发展的方案,最终被全体村民投票选为执行方案。
民乐村震后重建项目旨在通过社会的力量参与建设。从最初的5家私人建筑事务所发展到后来的14家,均是义务设计,不收取任何费用。我们的想法是将城市化的发展同重建规划与设计相结合,使村民的住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他们在城里打工的子女的生活,并为将来宅基地向私产的转变打好基础。 地震后,民乐村的社会系统、生态系统包括族群全部被摧毁,因此,灾后重建不仅要考虑建房子,还要考虑怎样将这种社会系统进行整合,重建一种生活方式。经过重建的街区构成了新的邻里关系,这种邻里关系不再是完全依据族群、家族与血亲组织在一起,更多的是依据空间和开放的社会结构。 随着主体建筑和道路部分的基本完工,新的邻里关系和家庭生活重新开始。尽管空间规划同旧有的空间相比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但是基本的社会结构并未发生变化,依旧延续了过去生产小队的生产管理组织模式和以组为单位的村民居住点相结合的方式。不同的是,现在的社区不再是简单地将土地与居住相结合,而是将流动性融入到开放社区中,使得社区有了城市化发展的基础和潜力。 民乐村重建模式的最大特点在于它是一个三维结构。现在绝大多数的重建模式是在政府与村民、政府与社会、村民与社会的二维结构中发生的,这样的重建模式难以形成有效的平衡机制,即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始终处于冲突的境地。而在三维结构中,社会维度成为平衡私人与公共利益的理性平台。在这一点上,民乐村取得了一些积极的实践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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