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供热与节能改造现场会包头召开
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 节能 减排 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北方 采暖 地区1.5亿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 供热 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节能 与科技司、城市建设司于7月17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北方采暖地区1.5亿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城市建设司于7月17在包头市召开了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工作现场会。北方15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12个供热计量改革试点城市相关领导和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并实地考察了包头钢铁公司居民小区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现场。会议全面总结了包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经验,对北方采暖地区2008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进展情况及经验进行了交流和分析,并对下一步工作的计划及进度做了全面部署和安排。
会议高度评价了内蒙古自治区的建筑节能工作,认为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工作扎实,其成片改造、企业配合的好经验,各地区要因地制宜地认真学习。 会议要求,在下一步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中,要做到一个统一、两个结合、三个创新。一个统一是:今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统一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年3月15日发布的、7月1日起实施的《供热计量技术规程》行业标准文上来,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维护结构改造必须和供热计量改造同步进行。两个结合,即:一是把标准和地方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达到既定的目标和效果。二是把政府指导和群众意愿相结合。二者如何结合?一要宣传节能政策,二要宣传节能改造给百姓带来的实惠。只有把“节能”和“节钱”两方面都宣传到位,这项工作才能顺利进行。三个创新包括:在两个结合的基础上,以分户计量和按用热量收费为核心,从技术上、改造模式上、政策和管理上进行创新。 会议还强调,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配合,形成合力;对于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各地要认真分析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同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规范改造,提高改造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