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问题受到市民关注 已交采暖费用户年底前补差
沈城开栓供暖以来,供暖问题受到市民的普遍关注。11月25日上午8时40分至9时50分,热线电话铃声不断。铁西区供热办书记张齐兴、副主任宋冬,沈阳华发热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晓喆、胡亚丽准时接听热线,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排忧解难。 供暖难题 及时化解 市民白先生反映:他住在于洪区,是铁西区区属困难企业的职工,因办理采暖补贴需要开3张采暖费发票,而供暖单位只答应按28元/平方米和25.3元/平方米开发票,造成交费难题。 答复:将与于洪区供热办沟通,请其协调相关供暖单位解决分开发票难题。 市民王先生反映:他家住在重工街12号楼(工人村二期),家中室温不达标。 答复:将尽快督促供暖单位上门维修。 市民宋先生反映:他家住在建大一小区,前段时间家中室温超过18℃,而最近几天家中室温不足16℃。 答复:将督促相关供暖单位上门解决问题。 市民张女士反映:我家住在阳光A版小区,几天前家中室温不达标,现在有所好转,不知啥原因。 答复:前几日该小区地下供暖管线出现漏点,影响了个别高层住户的供暖,漏点已经找到并维修好了,供暖单位将加强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市民王先生反映:我家住在建大五小区71号楼,走廊暖气管线漏水。 答复:将马上联系相关供暖单位,督促其派人赶紧处理。 提示:对其他用户提出的供暖问题,区供热办将督促相关供暖部门及时解决,并反馈处理结果。 采暖收费 市民陈先生问:我已经在今年10月份按22元/平方米交纳了采暖费,想补交差额部分,听说还得站排。补差价截至啥时候? 答:居民用户应于2008年12月31日前补交与调整后价格之间(28元/平方米、25.3元/平方米)的差额部分,如不交纳差额部分按陈欠采暖费处理。特别提醒用户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好时间补交差额。 市民张女士问:我父亲去世了,采暖费能否转到我母亲单位报销,如何办理? 答:可以。根据《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规定的“家庭成员共同承担的原则”,房屋所有权人去世,配偶所在单位应在控制标准内为职工报销采暖费。 用户需到供热办领取“办理采暖费家庭内部转移审批表”,此表由供暖单位填写。职工本人到相关部门认定,但该表只适用于一处房产,不得办理两处以上房产采暖费转移。另外,办采暖费家庭内部转移最好是在不欠费的前提下,如果欠费,应经当事人认定并经采暖公司同意。如果有陈欠,则要先追缴陈欠,转移接受单位只负责转移后的采暖费。 市民夏女士问:我有一个车库,应该按什么标准交纳采暖费? 答:往年车库的采暖费标准23.5元/平方米,新的规定指出车库和地下停车场的供热价格按今年非居民供热价格的50%执行,也就是说按照16元/平方米的标准执行。 市民李女士问:我2004年买了一处二手房,原房主有2年陈欠采暖费,陈欠的采暖费该怎么处理? 答:2001年11月以前进行房屋产权、使用权变更的采暖用户,其原房主所欠的采暖费,供热单位要依法向原缴费体追缴。新房主承担入住之日起发生的采暖费,供热单位不得以原房主有陈欠采暖费等为由拒绝同新房主补签供热合同。2001年11月以后变更产权、使用权的采暖用户,按照《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中第23条的规定,必须与供热企业结清陈欠采暖费,并办理供热合同变更手续。对不办理变更手续的,由新房主负责追缴陈欠采暖费。 特别提醒:市民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应查实并结清采暖费。 市民张先生问:听说今年采暖补贴比例进行了调整,是如何调整的? 答:本采暖期沈阳市对困难群体的采暖补贴单价以28元/平方米为准。对于低保户、上年底前因企业转制或并轨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经市军转办确认为未就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1993年-1999年军队复员干部、市属特困企业中的“五方面人员”,在其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内继续按100%给予采暖补贴。 低保边缘户采暖补贴比例从原来的60%调整为68.57%,其个人承担采暖费的比例从原来的40%调整为31.43%。经认定的市属特困企业(一般职工)采暖补贴比例从原来的39.5%调整为52.46%,其余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个人承担。 用户方便报修 市民王女士问:听说我们小区是连续供热,什么是连续供热?是24小时不停炉连续烧吗? 答:连续供热是指建筑物的使用时间为24小时,要求全天室温保持设计温度,而不是24小时不停炉、连续烧。供热不仅要掌握锅炉、设备的运行情况,还要根据室外气温来调节运行,使其在建筑物的使用时间内保持室内温度达标,不发生自然降温的情况。 市民关先生问:居民发现暖气不热后,应该如何投诉报修? 答:基层的供暖锅炉房或换热站是第一受诉责任单位,所属供热公司是第二责任单位,区供热办负责监督、协调所辖区域内的供暖公司受理解决工作。 供暖单位一般已向用户发放了用户卡,上边印有报修电话、投诉电话等信息。市民发现供暖问题,首先应向供暖锅炉房或换热站报修,这是最直接也是最快捷的,如问题解决的不好或不满意,再向供暖公司或区供热办反映情况,区供热办将负责监督、协调解决供暖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