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无资质装修队或无饭碗 业主选装修队须物业审核
由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和合肥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起草制定的《合肥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文本昨日首发。按照协议文本要求,小区业主装修,需向物业提交申请,在办理申请时,需提供装修公司的资质证书等资料,如果资质资料不全,物业将退回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如果业主选取无资质装修公司、自装,将不能得到物业的允许。 细则 选无资质装修队或无法装修 “这个协议的制定,用了三年时间,六易其稿。”合肥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主任、市建筑装饰协会会长孙业飞透露。根据协议,业主装修的时候需要先进行审批。 业主装修前需向物业提供资料 在《合肥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中要求,业主在装修前,需在物业管理单位处领取《住宅装修申请表》,申报时,业主需提供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同时还要提供装修公司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外地进肥企业《合肥市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合肥住宅装饰设计师准入图章的装修平面设计图、住宅装饰项目经理准入证原件及复印件。也就是说,选无资质装修队或无法装修。 物业审批过关后装修队方可动工 物业管理单位在接到业主的申报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就需审核完毕,无问题的,立即签订《合肥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签发《住宅施工备案证》。 对于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进肥登记备案证》的一律退回不予受理。 装修企业应在业主拿到《住宅施工备案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六种装修行为被禁止 在协议中,六种装修行为被列入“禁止”。 六大禁止行为包括:变动房屋承重结构,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擅自将生活污水管道接入雨水管道和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公共供水、排水设施,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以及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