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调整城市集中供热价格 居民采暖价为4.65元
摘要: 近日,宝鸡市物价局下发《关于调整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对冬季城市集中供热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此次价格调整的具体内容是,居民住宅每月每平方米由现行3.95元调整为4.65元;办公、学校(含幼儿园) ...
近日,宝鸡市物价局下发《关于调整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对冬季城市集中供热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此次价格调整的具体内容是,居民住宅每月每平方米由现行3.95元调整为4.65元;办公、学校(含幼儿园)、医院每月每平方米由现行4.5元调整为5.5 元;生产、经营由现行每月每平方米6元调整为7元。低保户采暖价格仍按2002年确定的每月每平方米2.495元标准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将从11月15日开始执行,采暖期为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