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拆迁达1485万平方米 成都“再造”一座新城
解密住在成都的幸福生活·危旧房改造篇 “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冬天不御寒、夏天雨水灌。”长期以来,这成为了棚户区居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从2000年开始,成都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在短短10年时间内,拆迁面积就达到了1485万平方米,相当于再造了一个新城;26.9万户,80多万人搬出环境质量差的危旧房,喜迁新居;人均住房面积从改造前的12.6平方米,升至近30平方米,户均住房面积由改造前的35.3平方米,升至80余平方米。 如今的成都,你想要再找到成片的棚户区和危旧房已经并非易事,取而代之的是高楼、绿地、新房、笑语……成都,作为“最适合人居城市”、“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这些早已不仅仅是一句口号。 惠民利民 改善更多人的居住条件 “压根儿就没想过,在有生之年还能住进这样宽敞明亮的楼房。”大邑市民吴玉奎每次一想起搬进新居的情景,都会笑得合不拢嘴。吴玉奎是下岗工人,改造前,一家五口就“蜗居”在大邑县一个不到40平方米的平房里,“天一下雨,外面有好稀,屋里就有好稀。打起伞淘米,背起簑衣洗菜……”吴玉奎讲起以前的日子,无奈地摇摇头,“住大房有谁不想,但我们两口子都下岗了,这辈子就没有想过能搬进楼房。” 然而,随着大邑县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全面启动,吴玉奎一家今年年初搬进了一套115平方米的新房,“以前厕所是泥砖,到处都透风;现在的厕所有地砖,宽敞明亮。”吴玉奎一脸激动地说。 吴玉奎的经历只是成都市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中,得到实惠人群的一个缩影。事实上,成都市的拆迁政策始终围绕着“关注改善民生,让群众得到实惠”的原则,举例而言,在补偿标准方面,对于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由1.5个月增至6个月;对50平方米以下的被拆迁房屋面积均按50平方米来计算;对一次性发放的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由1.5个月增至3个月等等。 不仅如此,针对经济与住房都困难的“双困户”,成都市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保证其基本的居住条件。其中,针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就包括,如果被拆迁人为残疾人,在安置房楼层上将给予适当照顾,同时对于持有低保证的残疾人,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费时,比照规定标准增加20%的奖励。此外,对于拆迁户子女的入学问题,成都市教育局与市房管局也联合出台政策,规定危旧房改造工程涉及的小学、初中生入(转)学问题,各城区各中小学一律不得拒绝,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等等。 统计数据显示,成都市20个区(市)县2000年至2010年8月,共完成旧城改造面积1485万平方米,搬迁住户26.9万户。其中,解决人均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困难户达17.7万户,安置住房面积1416万平方米,户均面积80平方米,比改造前增加了35平方米,使我市低洼棚户区被拆迁居民户均住房面积由改造前的35.3平方米增加到80平方米左右,住户成套率由35%提高到100%,城市人均住房面积由原人均12.6平方米提高到人均28.6平方米,超过全国城镇人均住房水平。同时,成都市自2007年8月启动的城中村改造,已完成12个项目,529万平方米的改造,完成投资130余亿元,解决1.9万户城乡居民的住房困难,安置面积达152万平方米。 从危旧房搬入高楼大厦,随着居住条件的改善,成都人的幸福指数也在不断攀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