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摘要: 环境保护部、发改委等四部门昨日印发的《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要求,到2010年,要使淮河、海河等6个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治理和保护 ...
环境保护部、发改委等四部门昨日印发的《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要求,到2010年,要使淮河、海河等6个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治理和保护,重点工业企业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规划》强调,要使上述6流域跨省界断面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显著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流域水环境监管及水污染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相关地区要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方筹集规划项目建设资金;要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大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要推进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把标准提高到合理水平,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确保治理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对地方资金和污水处理费收费不到位的地区,中央不安排补助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