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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污水处理费缺口巨大 “十一五”末将达700亿元

2008-4-9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30| 评论: 0

摘要: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近日表示,从目前征收标准和征缴水平来看,到“十一五”时期末,我国污水处理费缺口将达700亿元。   傅涛在近日举行的“2008城市水务战略论坛”上介绍,按照目前的污水处理厂 ...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近日表示,从目前征收标准和征缴水平来看,到“十一五”时期末,我国污水处理费缺口将达700亿元。

  傅涛在近日举行的“2008城市水务战略论坛”上介绍,按照目前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预计到“十一五”期末污水处理厂规模将达到3000座左右,按照处理能力500亿立方米左右计算,每吨处理费1.5元计算,污水处理费大约需要750亿元,但目前污水处理费征收规模只有40亿至50亿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司长李东序表示,从1998年到2008年,我国污水处理量和处理规模在10年间迅速增长。“十一五”时期,我国污水处理的目标是,重点省会城市处理率要达到80%,一般城市要达到60%到70%;县城则要达到60%。李东序认为,按照目前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应该没有问题。

  据了解,截至2006年底,我国污水处理率已达到56%。尽管污水处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我国污水处理的能力分布不均衡。即使污水处理率已经超过50%,全国600多个城市中仍然有接近一半左右的城市没有污水处理厂,甚至一些城市虽然建立了污水处理厂,但其运转负荷仍然很低,有些城市的污水处理厂甚至没有运行,而且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普遍存在二次污染隐患。污水再生利用水平有待提高,一些企业超标排污,严重影响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

  此外,污水处理费征收比率较低也是个难题。傅涛表示,在县级及县级以下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污水处理厂,需要考虑污水处理费征收和满足污水处理厂运营问题。目前已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仅一半左右,污水处理费征收比率也仅在6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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