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处理如何走出“滞后”境地?
摘要: “全国661个城市中,290个城市污水处理率等于零。”最近,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撰文批评了当前城市建设中容易发生的八种错误 倾向 ,在谈到当前城市污 水处理 的情况时,他透露了这样的信息。在他看来,城市污水处 ...
| “全国661个城市中,290个城市污水处理率等于零。”最近,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撰文批评了当前城市建设中容易发生的八种错误倾向,在谈到当前城市污水处理的情况时,他透露了这样的信息。在他看来,城市污水处理滞后,污水随意排放污染环境,导致了水环境日益恶化,导致江南水乡缺水等一系列严峻的问题。 仇保兴用“滞后”一词来形容当前城市污水处理所面临的境地,这可以从建设部通报的数据得到佐证: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还有297个城市没有建成污水处理厂。其中,地级以上城市63个,包括人口50万以上的大城市8个。全国364个建有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中,仍有38个城市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低于30%(包括17个已建污水处理厂未投入运行的城市)。其中,地级以上城市17个,包括两个人口50万以上的大城市。 前一段时间,记者就城市污水处理的有关情况在山东、江苏两省进行了采访,采访中发现,一些因素制约着城市污水处理的前进步伐,造成了当前城市污水处理“滞后”的境地,而要打破这种“滞后”境地,也应该从这些因素入手。 首先是污水处理费开征的问题。根据建设部的通报,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有475个城市实行了污水处理收费制度,还有186个城市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未开征污水处理费,或收费标准和征缴率低,使得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难以保障,造成城市污水处理的“滞后”。 在山东,记者了解到,目前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沿线大部分市县已开征了污水处理费,但尚有个别县未出台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有一些县市虽已出台收费文件但并未执行。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公共供水用户的污水处理费均采取与自来水费一并收取的方式征收,容易使有自备水源的单位成为收费“盲区”。据了解,自备水源的污水处理费征缴率只有10%~30%。 在江苏,记者也发现了同样的情况:由于各种原因,自备水用户的污水处理费征收困难,一些用户的污水处理费根本征收不上来,能征收的也不及其实际用水量的一半,甚至有一些自来水用户私自改用自备水,规避交纳污水处理费。 污水处理费开征不到位是一方面,而更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多数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配套管网建设都相对滞后,导致实际污水处理量远远低于设计能力,出现了大马拉小车的现象,甚至造成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晒太阳的情况。 据了解,江苏省已建及在建工程主干管网的建成率不足50%。在山东,记者了解到,某地污水处理厂建成3年来,因为配套管网的建设未跟上,基本未投入正常运行;一些地方的污水处理厂因配套管网不完善,运行负荷仅为设计处理能力的一半,使污水处理厂未能发挥应有效益。山东全省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中仍有多座因管网不配套满负荷运转率仅为50%左右。 除去上面两个主要原因外,还有管理方面的原因: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政企不分,效率低下的局面亟待改进。据了解,目前我国80%左右的污水处理及配套系统还是事业单位或准事业单位的运营方式,大多是政府收费,给污水处理厂按事业单位拨款,由于权利、义务、责任界定不清,致使投资匮乏、效率低下。有些城市政府默许污水处理设施不运行或减量运行,更谈不上有效监管。 针对以上情况,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张悦认为,切实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建设和运营效率,关键是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他提出了一系列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步伐、改变“滞后”境地的措施:稳步推行市场化改革,加强政府监管职责;调整国债投入的方向,确保配套管网建设;强化污水处理费征收,重点解决企业拖欠;建立污染者付费机制,点源治理社会化运作;建立财政性资金渠道,形成长效投入机制等。 正如仇保兴在文章中所说:“长距离调水耗能、耗资又会造成调水地的生态破坏和移民导致引发社会问题,所以并不应大力提倡,而应重视污水资源化和节水。”可以说,加快城市污水处理步伐已经成为我们必然的、同时也是紧迫的选择,但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了建设部的大力推进,有了我们的不懈努力,我们的一些城市一定会早日走出污水处理率等于零的困境,我们的城市污水处理步伐一定会大大加快,当前城市污水处理的“滞后”境地一定会迅速改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