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制 降低高污企业经营风险
随着2011新年钟声的临近,各类企业和个人都在忙着2010年终盘点。慧聪表面处理网编辑掐指总结了一下这一年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国际上,墨西哥湾原油泄漏事件,匈牙利铝厂有毒废水泄漏事件,国内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等等大大小小的真是数不胜数,作为一个热爱环保的青年,想想怎能不为之寒心。 环境污染责任险制 降低高污企业经营风险 谁该为频繁发生的环境事故买单?现实中因为肇事者赔付能力不足,往往最终是由地方政府买单;部分地区由于政府财力不足,甚至只能由受害者自己承担损害结果!然而这种局面,相信很快就会得到改善了。 2010年11月15日召开的中国绿色政策高层研讨会上,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杨朝飞说:“我们希望通过加快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这一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会下,杨司长表示,十二五期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将从江苏、湖北、湖南、深圳、重庆等9省市的试点向全国范围推广。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处长燕娥还透露,《环境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等技术条款已经制定完毕,有望在今年年内出台。 我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赔偿 2008年9月28日,湖南省株洲市昊华公司发生氯化氢气体泄漏事件,导致周边村民的农田受到污染。这家企业于2008年7月投保了由中国平安集团旗下平安产险承保的环境污染责任险。接到报案后,平安产险立即派出勘察人员赶赴现场,确定了企业对污染事件负有责任以及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相应保险责任。依据《环境污染责任险》条款,平安产险与村民们达成赔偿协议,在不到10天的时间内就将1.1万元赔款给付到村民手中。这起牵涉到120多户村民投诉的环境污染事故得以快速、妥善解决。 有了“环境污染责任险”,企业和单位只要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保险费,一旦因为污染给第三者造成损害,受害者就可向保险公司依法索赔。应该说,环境污染责任险是一种值得期待的险种。两年前就开始了试点工作,但由于市场有效需求、技术力量以及制度支撑存在不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也遭遇了“雷声大、雨点小”。 近年来全国各地的污染事故屡屡发生,给老百姓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慧聪表面处理网以电镀废水排放控制为例,虽然《水污染防治法》第5条规定,因水污染危害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第55条规定,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但是,由于赔偿责任缺乏具体操作细则以及肇事者受财力所限,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权益很难得到切实维护。 四川推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污染事故赔偿新机制 在这次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广工作中,四川省首先做了先行试点。四川环保厅和四川保监局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分期分批选择污染重、风险大、定损易的行业和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 据悉,首先在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容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业和处于环境敏感区的重污染企业开展保险试点,然后逐步向钢铁生产、有色金属冶炼、电镀、机械制造、制药、制革、印染、造纸、酿造等行业推进。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分类别分阶段逐步推进的原则实施。 环保部门参与责任认定工作 根据四川省环保厅和四川保监局此次出台的意见,环境责任险投保企业的名录由各地环境保护部门提出并适时调整。投保企业发生环境事故后,应及时通报其承保的保险公司,配合保险公司对环境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环保部门通过环境监测、执法等手段参与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认定工作。条件成熟时,保险公司可委托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定损,根据现有律法规对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核定。 实施意见还提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给予参保企业适当补贴,调动企业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积极性。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污染治理补助资金挂钩,对参保企业在污染治理资金补助上给予倾斜。将是否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企业绿色信贷、环保评先创优等重要审查内容之一。 公众遭突发污染伤害保险公司赔 根据实施意见,投保企业因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污染损害而产生的下列费用,保险公司在约定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第三者因污染损害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者直接财产损失;第三者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污染物进行清理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清理费用;发生意外事故后,投保企业为了控制污染物扩散,尽量减少对第三者的损害,或者为了抢救第三者的生命、财产所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施救费用;发生意外事故后,对于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相关法律费用;保险合同中约定赔偿责任范围内的其他损失。 投保企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的污染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投保企业及其代表、员工的故意行为;保险事故发生后,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虚报部分;投保追溯日以前就已经发生的意外事故或者已经存在的污染损害;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免责损失。 降低企业经营风险避免政府埋单 四川省环保厅人士表示,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至少有四个功能,其一是有利于引入第三方参与环境管理,这样可以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其二,可以加强污染事故的处置,维护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其三,可促进保险业参与辅助社会管理,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服务功能。其四,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稳定社会经济秩序,避免重大污染事故受害者最终由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埋单赔偿的情况。 慧聪表面处理网编辑获悉,目前省环保厅和四川保监局正在研究相关的细则和配套措施。保险公司则按市场规律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开发环境责任保险产品。 昨日,有记者致电多名重污染行业的企业负责人,对方均称还不太了解此险种的具体情况,目前也没有收到购买保险的相关通知。 然而可以确定的是,随着这一措施的推广,各级环保工作会有较大成效,长期积淀的环境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得到根本解决。这也是推出环境污染责任险的重要原因。。 我们期待修改现行《环境保护法》,将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写进法律,依法保护环境。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不只是保险意识的问题,更是一种责任的体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四川等地方试点的同时,也应该在央企和重点行业进行试点,并逐步完善配套政策与实施条件,扩大试点范围,切实取得经验后,尽快在全国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