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政管委会负责人就污水排放中群众关心的问题答记者问
从即日起,大同市城市排水实行城市排水许可制度,排水户具体范围有哪些,具有哪些条件才能排放污水,违规排放污水将受到哪些处罚等这些群众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政管委会相关负责人。
记者:大同市排水管理有什么地方性办法和法规?
答:目前大同市排水管理实施的是中国建设部于2006年12月25日颁布的《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和2004年10月15日发布《建设部关于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污水排入城市地下水道水质标准》(GJ3082-1999)同时,我市也在加紧制定适合我市的城市排水许可管理条例,预计年内即可颁布实施,使我市此方面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记者:我们所实施的排水许可中的排水户具体范围?
答:排水户是指因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在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覆盖范围内,排水户应当按照城市排水规划等有关要求,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记者: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办理排水许可的条件有六项:
(一)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
(二)排放的污水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三)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四)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
(五)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已在排放口安装在线检测装置;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具备相关检测的能力和制度;
(六)对各类施工作业,排水户已修建预沉设施,且排放污水符合标准。
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由排水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记者:排水户违反排水许可将如何处罚?
答:违反排水许可的处罚
(一)经排查发现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不符合排水许可要求的,排水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符合排水许可要求的,撤回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禁止其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并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告知同级环保部门。
(二)排水户未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由排水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排水户的下列排水行为(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超过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违反城市排水许可证书规定的内容;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等;堵塞城市排水管网或者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内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加压排放污水;其他损害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由排水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四)排水户造成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企业将如何出具排水水质检测报告?
答:由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资质认证认可的大同市排水监测站化验室作为第三方公正地进行检测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