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火电机组提前一年完成国家要求的脱硫设施建设减排任务
 昆明第七污水处理厂
 洱海湖滨生态修复工程
过去5年,我省环保事业成绩斐然。
省委、省政府始终把节能减排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抓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减排的良好氛围,污染减排成效显著。5年来,全省累计完成235个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削减化学需氧量8.22万吨;完成477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削减二氧化硫25.22万吨。经国家核定,2010年我省化学需氧量较2005年削减5.76%,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的117.6%,削减比例在全国排名第12位,西部地区的第二名,西南地区第一;二氧化硫较2005年削减4.08%,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的102%。两项污染减排指标都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4.9%和4%的目标任务。
重点突破
“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效显著
省第八次党代会确立了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先后启动实施了“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节能减排·云南在行动”等系列行动,加大滇池及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污染减排工作。成立了由省长秦光荣任组长的云南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州(市)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总量减排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落实机制。我省先后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意见》、《云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办法》、《云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云南省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加强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政策和文件,全面实施了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提高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等经济政策,对污染减排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支撑作用。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环境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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