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群租者的“一席之地”
5月9日,北京市住建委明确规定出租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单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之所以作出如此量化规定,是为了避免群租,消除因群租而带来的安全隐患。但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群租者本人难道不知道群租的安全隐患?那些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的蜗居者,难道不喜欢宽敞舒适明亮的居室? 只是,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商品的获得,都需要成本支出,即消费偏好受到获得成本制约,因此,一个人消费的最终决定性因素是收入和财富。这里的收入指的是长期收入,它指的是个人在好的和坏的经济年景下平均得到的收入水平。 对于某方面的消费,譬如购房,虽然往往与其消费倾向有一定关系,但是,其最终消费的决定性因素依然是收入和财富。而对于绝大多数祖上并没有留下多少财富或没有意外中彩发财的普通民众来说,其消费水平其实是完全受制于其收入水平。 群租者显然没有多少财富,也不可能是高收入阶层。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人的生活水平,确实已从温饱走向小康,由注重“吃饱、穿暖、可行、能住”转变为强调“吃得好、穿得漂亮、行得方便、住得舒适”,但群租者显然没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捕蛇者岂不知毒蛇之毒?大家千万不要误以为群租的人群,只是那些从农村来到城市打工的“农民工”,其实群租的人群,更多的还是“白领”,是那些白天衣着光鲜,晚上却不得不吃着方便面过日子的城市白领,他们的收入水平决定他们只能选择相对廉价的群租房。 群租现象的背后,并非是单纯的住房问题,而是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均衡问题,是广大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单向转移问题,也是农村与城市间医疗资源、教育资源等各种资源的严重不均衡问题,更有着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持续下降和日益拉大的穷富差距问题。 “群租”并非中国特色,即便经济发达如美国,依然还有在城市下水道“蜗居”者。而城市“贫民窟”,更是许多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标志。只是,不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蜗居者“一席之地”的尊重和宽容,都是一种普遍共识。 城市出现“群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无视“群租”产生的土壤。硬性规定租赁住房的面积并非当务之急,当务之急是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房的抓紧规划建设,以及群租现象背后诸多问题的切实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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