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亿人最盼户籍改革
铜陵是中国面积最小的地级市,目前,这里正在悄然进行一项改革:该市不再区分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同时将配套进行教育、住房、医疗等领域12项制度变革。改革指向一个简单的模式:市民=农民=新铜陵人,辖区居民实行同等待遇。为此,铜陵市财政将为每个“新居民”至少支出10万元。 户籍,是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从这个定义来看,它没有任何限制人的自由的意味。然而,自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以来,中国建立起了限制人们自由迁徙的户籍制度,中国人从此步入漫长的城乡分割二元体制。 现行的户籍制度,最大的弊病是区分出了城乡差异,各地按照户籍身份提供公共福利。这种差异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为城市居民提供各种福利,而农村居民基本享受不到政府福利;另一方面,在城市居民享受政府福利的同时,进入城市的农村户口或外来户享受不到同样的福利。如此,构成了对农民群体、外来户籍者事实上的公然歧视:因为你是农村户口或外来户,很多部门根本不会给你提供任何进入该部门工作的可能;你也许在城市获得了某个工作机会,但你享受不到同等的劳动报酬;你在城市没有社会保障或保障很少;你在医疗、住房等方面,要全靠自己掏钱,至少要比城市居民掏多得多的钱;你的孩子根本进不了城里的好学校,或不得不缴纳昂贵的择校费才可进入,或进入了也没法在当地参加高考;你想进入某个公园,城市居民可以免费,但你得买票;至于说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那更是没有你的份…… 尽管你享受不到这些好处,但如果你侥幸在某个城市工作,且你的月工资又在3500元以上,那你就得给这个城市缴税。同样的,你如果在这个城市创办企业,你可能要缴更多的税。这个城市不会说你缴了税,就把你看成是它的“人”。 从本质意义上讲,户籍既然是用来登记一个人的基本信息的,那这个人就有根据实际需要自由改动的权利;或一个地方可以设定一些基本的门槛,这个人满足了,就应该允许他加入该地户籍。这种做法,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如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也是如此,只有今天的中国不是如此。设想某人原本是A市的市长,现在要调到B市当市长了,我想他的户口问题肯定根本不会成为问题,一夜之间就有人帮他解决,还不需要他亲自去跑。而我,原本是C市的一个居民,我应聘到D市工作,在那里工作都快10个年头了,缴税也缴了5年以上,我却好像永远看不到成为D市居民的希望。人和人之间的区别咋就这么大呢?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将平等的发展权还给农村户籍者和其他外来人口,已成为呼声极高的民意和舆论声音。去年初,《南方都市报》和《经济观察报》等13家报纸联合刊登社论,敦促户口改革。社论开篇一句就是“中国患户籍制度之苦久矣!我们崇信人生而自由,人生而拥有自由迁徙之权利!”然而,媒体的联动并没有引来多少看得见的变动。 诚然,在一些城市,一些人为设置的门槛渐渐有了些许降低。譬如,在北京,原本所有的政策性住房一直都是限定为本市户籍享有,新近的规定起了变化。在今年10月份出台的《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公租房的供应对象明确为三类: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刚就业的职工,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这是北京市在政府文件中首次明确公租房的供应对象包括外省市来京人员。但从《通知》中可以看出,北京市把对外来人员的考虑还是放在最后的,里面对北京户籍家庭的准入条件讲得很清楚,而对外来人员的准入条件未予提及,其确定权被下放给各个区县。该《通知》自12月1日起就已经施行了,令人不解的是,直到今天,还不见各区县公布外来人员的准入条件。 在此次铜陵户籍改革之前,重庆、广州等城市也曾推行户籍改革,但不像铜陵改革这样有12项政策配套措施。尽管如此,这次改革还是不能被称为真正的户籍改革,最明显的一点就是,那些领到新证的人,不过是领到一张居住证而已,而且有效期只有3年。 近日,又有一组新的数字映入眼帘。11月下旬举行的“中国特色城镇化论坛”透露,截止2010年,中国城市化率已达到46.59%,而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约33%,这意味着有13.6%,即1.28亿生活在城镇里的人没有城镇户口及享有城镇居民待遇。由此,中青报发文吆喝:城市化请慢些,等等那1.28亿人! 1.28亿人需要什么呢?需要包括户籍制度改革在内的诸多项制度的真正改革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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