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平,住房保障就失去了意义
近日,天则经济研究所对外发布了《建立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政策研究》报告,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关注。我国现行住房保障制度最该保障的对象究竟是谁?理想中的住房保障制度应该走一条怎样的路?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天则所该报告项目组的执行负责人赵旭。 报告出台的背景 《建立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政策研究》课题的确立,始于2010年3月,这一项目的总负责人是茅于轼,执行负责人是赵旭,项目组成员共有5人。在历时一年多的研究过程中,项目组深入成都、常州等地调研,多次听取来自高校学者、房地产协会、政策研究部门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形成了这份报告。 我国现行住房保障制度是在1998年住房市场化改革之后逐步形成的,它的一大特点是以经济适用房作为城镇住房供给体系的主体。但是,经过十多年的实践,这项制度存在的弊端日益显现。 由于住房所具有的特性,住房市场对低收入家庭存在着调节失灵的情况。因此,政府对住房市场进行适当干预,保证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是很有必要的。目前,中国的住房保障制度总体上还没有成型,在经济适用房制度受到普遍质疑的同时,各地也在廉租房、限价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方面积极探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起草《住房保障法》。正是在此背景下,天则所决定对住房保障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 该报告对我国住房改革保障制度的演进进行了回顾和评价,从经济学和政治学的视角对现行住房保障制度进行了分析,通过研究国外经验,进行案例分析,以及对国内部分城市在保障性住房制度的探索上进行实证研究,提出了住房保障制度方案设计原则,并提出了理想中能够兼顾公平与效率且切实可行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 “我们要把现行政策中的偏差指出来,把好的思路、好的想法告诉政府,告诉老百姓,让大家认识到这个问题,这就是我们的目的。”赵旭说。 经适房扩大了社会不公 在采访过程中,赵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词是“公平”。当然,在谈到经济适用房时,他必须在“公平”前面加上一个修饰词:“不”。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经适房的话,那就是它扩大了社会的不公平,而且损害了效率。”赵旭说,“本来建设经适房是用来解决社会不公平、增加社会公平的,结果它反而产生、扩大了不公平,这是它最大的问题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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