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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分配“尤患”不公

2013-8-28 08:35|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64| 评论: 0

简介:  850套本应分给困难群众的限价房,却成了浙江省苍南县一些公职人员的福利,困难群众只能望房兴叹。当地官员回应称:分房总要有先有后分批推进,这一批就是要先解决公职人员的住房困难。   对于如此不公平的 ...

  850套本应分给困难群众的限价房,却成了浙江省苍南县一些公职人员的“福利”,困难群众只能望房兴叹。当地官员回应称:分房总要有先有后分批推进,这一批就是要先解决公职人员的住房困难。

  对于如此不公平的现象,群众嘘声一片,纷纷表示不解:中低收入,下岗群众都没优先享受保障性安居房,苍南县的领导干部凭什么拥有购房资格?

  为了确保这些安居房能分配到位,苍南县政府甚至出台了这样的规定:“销售对象优先考虑属中等收入群体并符合享受房改政策而未享受的对象,其中主要为:苍南县党政机关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

  苍南的官员还理直气壮:分给公职人员属于风险可控范围,分配给老百姓就难控制了,容易乱。

  这就奇了怪了!

  苍南的这种分房,已不是个别官员搞特殊化了,而是当地一种制度性的安排。苍南的分房规定,把亟待解决安居问题的老百姓拒之门外,难逃“权力自肥”的诘问。更可怕的是操作者解释的荒唐性。有的辩解是:“我们知道很多地方都这么做,为什么只盯住我们?”海南某地的解释则是,给公务员分房是方便他们上下班,可为政府节省很多油料。

  当地公职人员们在这件事情上集体性的心安理得,比一两套房被私分,可怕得多。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要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安居房。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分配要坚决排除人为干扰,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做到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使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受益。

  保障性安居房建好后,如果没有把好分配这道关,民心工程将会变成“民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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