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节地“生态葬”
当今年的清明节渐行渐远之时,公众对墓地的关注与讨论却热度不减。继2007年“房奴”一词出现后,“坟奴”一词在2011年清明时节频频登场。在各方纷纷为“天价墓”惊呼“死不起”之时,一则“义乌市对实施不占地或少占地的‘生态葬 ’进行奖励”的消息,如一缕清风扑面而来,多多少吹散了一些萦绕在广大百姓心头的阴霾。 “生态葬”是指人的遗体火化后,通过“草坪葬”、“水葬”、“树葬”、“花葬”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方式处理骨灰。我国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墓地的建设占用了有限而宝贵的土地资源。据新华社报道,我国有13亿人口,目前年死亡率约为0.65%,近五成遗体进行火化。虽然火化后存放的灵堂或公墓已比土葬大大节约用地,但每年仍有近7000万平方米的土地变成坟地。同时,我国墓地年均损耗建筑材料1100万立方,其中天然石材等不可再生资源占50%以上。我国的国情决定了“生态葬”既符合百姓让故人“入土为安”的心愿,同时,又可节约大量土地。这些土地或耕或建,都能派上更大用场。 “生态葬”在上海、北京、广州等不少一线城市已有过尝试。近年来,随着土地资源的紧缺、环境容量的压力以及生态环保意识的提高,“生态葬”发展的呼声日益高涨。但令人难以理解的是,“生态葬”在各地频频遇冷。以武汉市扁担山公墓为例,该公墓两年前推出“生态葬”,并划出6000平方米专用墓园,至今只利用了50平方米。“生态葬”频频遇冷,恐怕还是在于国人厚葬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不管是为子孙后代考虑,还是从持续发展考量,转变人们观念、推行“生态葬”都大有可为。首要的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人们了解和接受“生态葬”。同时,政府可以通过出台奖励措施鼓励“生态葬”。在这一点上,义乌的做法值得借鉴。奖励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更加有效地引导人们接受“生态葬”的观念。 人生于土地,息于土地,土地是生命的归宿。“生态葬”让生命的遗躯真正入土化土,拥起一片永恒的绿色。当下,与其纠结于未知的 “天价墓”,倒不如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态葬”的推广上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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