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日处理污水能力已达1.36亿立方米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称住建部)发布《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1年第四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简称《通报》),通报2011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与污染物削减情况等。 《通报》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135座,污水处理能力达1.36亿立方米/日,同比增强处理能力约1100万立方米/日。目前,全国正在建设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达1360个,总设计能力约2900万立方米/日。2010年同期,这两个数据分别为1600个和3900万立方米/日。 《通报》指出,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637个设市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占设市城市总数的97%,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841座;已有1169个县城建成了污水处理厂,约占县城总数的71.6%,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287座(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1034个县城建成了污水处理厂,约占县城总数的63.2%)。对此,某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城市配套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与城市污水排放量不成正比,城市所排放的污水只有部分得到了有效处理。昨天是世界水日,今年的主题是《水与粮食安全》,我国的水污染问题非常严重,如果城镇污水处理问题得不到解决,人们的生活质量将受到严重影响。 根据《通报》,我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已达1.36亿立方米/日。据此推算,我国全年污水处理能力可达496.4亿立方米,而《通报》中显示的全年累计污水处理量是393.13亿立方米,虽然同比增加45.72亿立方米,增长率为13.12%,但仍有103.27亿立方米的处理效能未得到充分释放。该业内人士指出,现在有很多城市为了追求漂亮的水处理政绩,只在污水处理厂运行表面做文章。由于整套设备运行成本较高,不少污水处理厂只在应付上级领导检查时开启设备,导致虚假运行设备的现象越隐越深。这样一来,虽然最后显示的污水处理量数据上去了,处理率也提高了,但事实并非如此。 《通报》表示,针对污水处理项目运行负荷率低、管网建设不配套的问题,住建部已于去年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和期限,但截至目前仅有37%的项目完成了整改。住建部称,今年将进一步加强督导和监管,尽快落实整改措施,还将适时组织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其实,如今各小区和新建项目基本都配备了初级污水处理厂和独立化粪池,这样,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水质就不会很差,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负荷自然就小了,排放量也同时减小了。“事实上,污水处理能力与处理效率之间的差距问题一直存在,这就使得开源节流,积极研发污水处理新技术显得非常重要。首先是开源,增加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在条件允许的地方扩建污水处理厂。改造现有的污水管网,使其布局更科学,设置更合理。毕竟,任何新建的污水处理厂都需要配套的管网设施。其次是节流,减少污水排放量。最后,采用污水处理新技术,提高处理效率。这一点其实非常重要,因为在现时城市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情况下,只有提高了污水处理效率,才能实现在有限的土地范围内建设高效的污水处理厂。”该业内人士最后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