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我国城镇将新增就业4500万人
摘要: 12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促进就业规划(2011年~2015年)》,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的就业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国的就业工作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000万人, ...
12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促进就业规划(2011年~2015年)》,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的就业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国的就业工作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0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社会保障制度覆盖所有劳动者,就业稳定性明显增强。 会议提出,要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鼓励劳动者创业。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将促进就业作为制定、实施和调整经济社会政策的基本目标。 会议指出,要统筹做好城乡、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进一步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失业统计制度和失业预警、调控机制,努力减小失业风险。 会议指出,要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企业工资分配制度。重视劳动者利益诉求,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