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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013-8-27 23:58|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33| 评论: 0

摘要: 安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近日,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安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已经启动。此次大检查将持续到2012年2月28日。   据了解,此次大检查的范围包括安 ...


安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近日,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安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已经启动。此次大检查将持续到2012年2月28日。

  据了解,此次大检查的范围包括安徽省各市县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燃气、供水、供热等城市公用事业和市政桥梁等重点基础设施。

  此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重点检查、督促整改三种方式。

  企业自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检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各建筑施工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同时,采取抽查、暗访、督查等方式,对施工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适时进行明察暗访。

  重点检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建设手续是否完备,企业负责人是否按规定实施带班,项目经理和总监是否在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和日常维护是否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是否经过专家论证等。对于市政管网工程,特别是沟槽开挖工程,要重点检查是否有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监理人员是否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等。

  督促整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查出来的各类隐患,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敦促施工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和方案,对重大隐患要及时挂牌督办,并确保整改到位。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扎实开展。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并带队检查,分管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层层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和措施,切实抓细抓实。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检查方案,把开展大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施工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改进方法,延伸安全监管的触角和范围,增强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其立即停工进行整改,并进行挂牌督办。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肃安全检查纪律,严明检查责任,带队领导要对安全检查负责,实行检查情况签名负责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检查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者,要予以严肃查处。造成事故的,每发生一起通报一起,同时抄送市政府,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对事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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