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首付”背后的陷阱重重
花很少一点钱或者根本不花钱,就能够轻松住上房子,这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就要落在购房者头上,成为房产商应对房市疲软、购房者减轻首付负担的“双赢”之举。曾经喧嚣一时的购房“零首付”模式卷土重来,仿佛是在证明其“存在即合理”的市场竞争力,但是,如果政府与民众不对“零首付”背后的多重陷阱加以警惕,并采取防范举措,那么“零首付”对法律威信维护、市场秩序运行以及民众权益的深层伤害,必然会逐渐显露出来。 “零首付”背后的第一重陷阱就是违法陷阱。开发商所提出的“零首付”,显然是违反人民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政策,属法律禁止的交易行为;根据“首付占购房总价款三成”的刚性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所有试图打擦边球的行为,在法律框架内都属于无效交易行为,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开发商与购房者所签署的合同自然无效。由于契约是签定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约定,一旦事件暴露,原本无辜的购房者变成了违法者,其权益保障不但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还应与开发商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支付相应的违法代价。 “零首付”背后的第二重陷阱是成本转移陷阱。看上去,“零首付”让一部分购房者获得了减少前期开支的实惠。但债(银行贷款及开发商“垫支”)总是要还的,让并不具备足够经济承受力的年轻购房者匆忙跳上“零首付”班车,等于将其死死捆绑在债务滚雪球式累积的重负之下,购房者既要还银行的钱,又要还发展商的钱,还要支付付给银行与开发商的双重利息,脆弱的资金链随时可能断裂,最终面临无钱可还被驱逐出屋的厄运。 2005年,美国有超过40%的首次购房者是“零首付”,过多本不具备按揭还款能力的人加入贷款买房大军,一方面增加了还贷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前期投入“减少”的麻痹情绪,民众对节节攀高的房价变得“迟钝”,结果导致房价逼近历史最高水平,后继的潜在购房人群出现持币代购的观望迟疑情绪,可出售房产当季大量积压。一旦某个“零首付”购房者被迫要出售房屋还贷,就会遭遇“下家”无人接招的尴尬。于是,大量房屋沦落为“不良资产”,购房者破产并失去了房子,银行手头积压了一堆“烂尾房”,造成整个房地产市场的萧条。 这就带来了“零首付”背后的第三重陷阱———社会危机陷阱。由于今年央行有可能继续加息,房贷负担将进一步加重,如果越来越多的民众受“零首付”之诱惑预支未来非理性购房,而未来楼市在政策调控、经济杠杆等因素下出现价格拐点,所谓的房地产“负资产”现象就会涌现,于是楼市恐慌、民众权益严重受损、金融信贷坏账频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摇摆、社会矛盾加剧,政府被迫要付出巨大资源进行危机应对,全体纳税人恐怕要为某些开发商的投机之举埋单,这些对于中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都具有不可低估的破坏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