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底时,参与过新国标制定的中国疾控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主任鄂学礼公开说:“如果真的按照新国标完全强制实施,全国可能有一些水厂达标就很难。

这项标准在执行中必须要掌握一定尺度”。清华大学饮用水安全研究所所长刘文君甚至认为“完全达到新标准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刘文君教授还谈到,很多人对优质饮用水的美好期望是打开水龙头,水就能直接喝。然而,我国管网普遍陈旧的现实却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变,这也是对水质的一大制约因素。提升水质不仅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也需要国家加大在管网方面的投入。新国标的出台必将推动我国饮用水水质的提高,并进一步促进我国供水行业净水工艺的改进,但同时,它也对我们的管网系统和水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我国供水行业实施工艺改造,提高供水水质,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水标准的大幅提高,使得水务企业固定资产支出和改造成本亦必然大幅增加,这对大面积亏损的自来水企业而言难堪重负。诸多专家和水务企业认为,提高水价、补偿成本已是大势所趋。从公开数据来看,我国自来水价格占居民收入的比重是1.5%。而世界银行报告认为,3~5%是一个合理的全球平均值。专家们建议,在中国这种特殊环境下,水价可以模仿居民电价改革,实行“阶梯制”,并从大城市开始,向中小城市逐层推行。 新国标的强制实施必将推动我国饮用水水质的提高,并进一步促进我国供水行业净水工艺的改进,但实施过程中面对的困难也不容小觑,饮用水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如何圆满而彻底的实行新国标,值得仔细思量。 用水新国标将面临全面强制执行。饮用水新国标基本等同于2004年美国环保部制定的美国国标。饮用水新国标已过渡五年,全球80%的慢性疾病,源自长期饮用不洁水。现实状况也表明,饮用水新国标到了必须实行的时刻。 卫生部13日宣布从2012年7月1日起,《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将在全国强制实施,饮用水监测指标将从目前的35项提高到106项。新标准与现在实行的1985年版本相比,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对于砷、铅、铬这些重金属类的指标限制规定到最低,基本实现了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 饮水问题关系民生。新国标能否让自来水问题“药到病除”?更新工艺、改造管道而带来的终端成本上涨压力,最后又会由谁来承担呢? 一直以来,我国实施的是1985年制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不少地区水源短缺,有的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旧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已不能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为此,2006年底,卫生部会同国标委、原建设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完成了对1985年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工作,并正式颁布了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 饮用水新国标7月1日面临强制实施 新国标与1985年版相比,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第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第三是基本实现了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新国标首次明确提出生活饮用水的定义:供人日常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尤其是明确指出了生活用水也应符合标准。有资料表明,人体通过皮肤接触所吸收的水中物质的含量占到了水中物质总含量的60%左右,而通过饮用吸收的量则只占了20%或30%,也就是说,如果长期接触不安全的水,对人体的健康是有一定影响。而这一点是人们长期以来一直所严重忽略的。所以新国标的实施也意味着,饮用水将保障人们在饮用、或者是接触用水的时候都会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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