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一轮调控看房地产新动向
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出台房地产调控新政策,拉开了新一轮楼市调控序幕。如今将过一月,商品房成交量、消费者预期等都出现了新的变化。 人们期待着,经过新一轮调控,楼市能够挤出泡沫,走上健康发展轨道,让群众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直指高房价的断然举措 当国际金融危机从大洋彼岸袭来时,中国经济感受到刺骨的寒意。房地产市场一度在2009年初出现少有的冷清与萧条。2009年二季度以来,房地产市场重新上演火爆场面。 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房价飞涨,有的地方每平方米房价一个月就涨上千元;银川、海口等二三线城市也在月度房价涨幅榜上位居前列。土地市场目睹了一幕幕“地王”诞生的镜头。特别是2010年全国两会之后,北京一日出现三个“地王”。 高房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0年全国两会前,在一些网站征集网民意见中,房价问题名列榜首。“蜗居”“房奴”“集装箱住宅”“胶囊公寓”等新名词不断涌现,表达着对高房价的忧虑和担心。过快增长的房价,也在不断积累着金融领域的风险。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两会之后,4月1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打出楼市调控组合拳: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明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高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等。 各地的细化政策随即接踵而至:4月23日,青岛率先出台被称为“新14条”的楼市调控细则;4月30日,北京出台“京十二条”,一个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等政策;5月6日,深圳出台细则,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2005年以来的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更多着力点都放在信贷或税收上,而此次调控则几乎动用了所有的政策工具,从税收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土地政策、预售制度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更为重要的是,此次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既考虑到房地产市场对经济稳定的作用,更注重其改善民生的基本功能。正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夏斌所说,此轮政策调控并非短期打压房价的举措,而是纠正房地产市场扭曲发展的长期政策。 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成都大学副校长张其佐说:“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它的需求涨跌不能完全交给市场去调节。当前遏制房地产价格过高,有利于防止房地产泡沫重演,是调结构、防通胀、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有机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