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近140万人使用二次供水 根据规定,市政管网不能达到的地方就要使用二次供水,二次供水缓解了城市供水压力不足。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李文强介绍,住建部规定,水压低的区域4层以上可以使用二次供水,近年来南昌水业发展势头较好,可以做到8层以上使用二次供水。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南昌市实行二次供水的单位已近2000个,直接涉及的城市人口近140万,占南昌市区用水总人口的40%以上。随着旧城改造、新城扩建的推进,城市二次供水的数量还将逐年上升。 二次供水作为城市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供水系统中最接近用户的环节之一,直接影响到入户水质,与千家万户的用水安全息息相关。 来自南昌市卫生监督所的资料显示,2009年至2011年,南昌共抽检自来水厂、二次供水和分质供水等单位水样2579件,其中合格2531件,合格率达98.15%,南昌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逐年提高。 根据国家要求,南昌在全市范围内设置了45个自来水质监测点,包括自来水厂出水口、二次供水点、自来水管网末端等处,在自来水厂质量稳定的情况下,二次供水点的水质多次多地被发现不合格。抽检不合格中的“1.85%”正是来源于二次供水,可以说二次供水污染拖了自来水质量“后腿”。 责任不明确致管理存“真空” 曾任南昌市政协副主席的徐荷娣曾针对二次供水问题进行过专门调研,她认为,二次供水频出问题,与目前体制不顺,职责不明不无关系。 设置二次供水的单位必须取得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后方能向用户供水。南昌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四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办理卫生许可证的二次供水点只有300余户,大部分没有办理。 根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时,卫生监督部门应及时介入指导。负责人介绍,到目前为止,他们并没有参与过任何一个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由于没有源头介入,因此,对于全市有多少二次供水设施,他们也掌握不了,只能对已经办理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监管,而大部分没有办证的二次供水设施则处于监管真空。 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南昌市水务局,行驶的是行政管理职能,难以担负日常管理工作。 作为供水企业的南昌市供水公司能不能对此进行监管呢?李文强表示,二次供水 是个人和单位自行设置的,这些设施的安全卫生并不在供水公司的责任范围之内,他们无权监管。 因此,目前南昌对二次供水还没有明确一个真正的监管单位,责任不明确造成二次供水出现管理“真空”。 而职能部门的监管“真空”,很大程度上被认为与无相关法律有关。 2009年,南昌市颁布的《南昌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中,在某些条款和章节上,就二次供水的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但管理责任、行业要求、技术标准、收费价格、运营服务、检查验收等方面都没有具体的界定和要求,缺乏可操作性,无法解决二次供水方面突出的问题。 南昌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四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对二次供水的消毒等进行严格规定,二次供水相关卫生标准都散落在其他法律之中,可操作性不强。 李文强称,目前,针对二次供水涉及、施工、使用材料等,参照的基本上是住建部出台的《给排水建筑规范》来实施。但是,这只是行业规范,并没有强制性,如果开发商不使用这个标准,也不会受到处罚。 出台“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针对二次供水存在的诸多问题,徐荷娣认为,最根本的办法还是应当完善相关法律,尽快出台《南昌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明确职责,细化各相关部门的责、权、利,改善二次供水分散管理、无人负责、无序操作的现状。 同时,制定统一的二次供水管理标准和二次供水工程建筑技术标准,健全二次供水设计、施工、验收制度,完善涉及生活饮用水的二次供水水质标准,建立监管与惩罚机制,使其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李文强建议,将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纳入城市的建设管理体系,新建的二次供水设施应“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管理”。
同时,无论新建、改建、扩建的二次供水设施,其设计、施工图均应当由二次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经具有法定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方可使用,城市供水企业可参与其图纸会审工作。 对于目前二次供水的现状,有关负责人表示,有成立专业的二次供水公司,配备专业人员,按市场规律管理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运转、养护、维修、清洗、消毒和检测工作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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