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拆除“三无”小水库。 为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辽宁省决定对无防洪效益、无供水效益、无安全保证的“三无”小水库实施报废,已确定对45座小型水库实施降等报废措施,其中的14座报废水库将被拆除大坝。这些措施将有利于下游河道恢复自然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有利于库区土地的综合利用,还河道以自然生态,恢复小流域的生物多样性。 辽宁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史会云介绍,截至2011年末,辽宁省建成水库(不含电力系统所属电站)917座。其中大型水库27座、中型水库74座、小(Ⅰ)型水库290座、小(Ⅱ)型水库526座。总库容167.56亿立方米,其中兴利库容94亿立方米、调洪库容80.84亿立方米。实际灌溉面积670万亩,年发电量4.51万千瓦时。 按照流域分布划分,辽河流域383座、鸭绿江流域25座、大小凌河流域117座、海河流域11座,其他流域381座。按照部门划分,水利部门负责管理913座、农垦部门1座、城市部门3座。 辽宁省的水库多为上世纪80年代以前建成,其中77%的小型水库为文革期间及以前修建。受技术、资金、运行长、洪水侵袭等因素影响,部分水库已成为病险水库,效益衰减。 为确保防洪和供水安全,在水利部等国家部委的支持下,近些年来,辽宁省持续开展了大规模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先后完成了大伙房、申窝等一大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恢复和提高了防洪和供水能力。目前,辽宁省尚存两座大型、1座中型、240座小型病险水库,这些水库均已纳入除险加固规划,2015年前将全面完成除险加固任务。今年正在实施清河、汤河两座大型水库,四道号中型水库和8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水库在辽宁省的防洪减灾和水资源优化配置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辽宁省的河库联合调度技术在防灾减灾上的应用取得了巨大的减灾效益。1995年,辽宁省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大伙房、观音阁等省直水库与河道堤防联合调度,实现减灾效益536亿元。2005年,辽宁省辽河流域上游发生大洪水,主要大型水库实现减灾效益458亿元。2010年,辽宁省连续6次遭受大洪水,主要水库实现减灾效益1100多亿元,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人员伤亡,保证了辽宁一方平安。 二是辽宁省利用水库、重点输水工程和河道联合实施的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有效保证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如大伙房水库与大伙房输水工程联合调度,年供水能力达18亿立方米,占中南部7城市供水总量的40%,受益人口超过1000万人,可以有效解决中部地区未来30年的水资源需求。 史会云介绍,水资源总量减少、时空分布不均、开发利用程度高是辽宁的基本水情。破解洪旱灾害频繁、水资源布局不合理和水生态环境恶化这些难题,既要科学规划,兴建大型骨干控制性工程,增强防洪和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配置的能力,也要根据国家的要求,对无防洪效益、无供水效益、无安全保证的“三无”小水库实施降等报废,还河道以自然生态,恢复小流域的生物多样性。 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库建设管理工作,在全力实施防洪及骨干水源建设的同时,也高度重视水库降等报废工作。辽宁省省长陈政高将拆除“三无”小水库作为水利改革发展20项重大课题进行调研,副省长赵化明专题研究部署,并组织推进。2011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水利厅关于做好部分小型水库降等报废工作意见的通知》,省水利厅制定了《全省小型病险水库降等报废实施意见》。 按照《水库降等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第18号令),结合辽宁省实际,2011年以来,确定对45座小型水库实施降等报废措施,主要分布在东部和西部,其中31座降等为塘坝,14座报废。对降等为塘坝的实施加固等措施,对报废的水库进行拆除大坝等工程,确保安全。目前,省政府已经落实795万元资金专项用于降等报废工作,辽宁省水利厅正在组织各地采取工程措施,在主汛期前全部完成。 “三无”水库实施降等报废措施后,可以确保下游地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有利于下游河道恢复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有利于库区土地的综合利用。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建设和拆除水库,是保安全、利环境、利民生的民心工程。为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辽宁省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了流域保护相关政策,监测表明,有效改善了河流水质,遏制了水环境恶化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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