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自古被誉为“太阳迷恋的地方”。流经县城的安宁河像母亲的臂膀紧紧地搂抱着县城。城北新区经济适用房贴着的蓝白相间的瓷砖,和着明媚阳光,和着潺潺溪流,让人望之怡然。自这批利用公积金贷款新建的保障房封顶后,退休工人张师傅经常散步于此,因为这里将是他渴望已久的新家。从心存怀疑到看见希望,老张对记者说得最多的是:“感谢政府!” 据介绍,目前,攀枝花市保障性住房开工率已达76%,开工量居全省首位。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项目贡献较大,米易县城北新区经济适用住房和西区棚户区改造格里坪安置点一期,分别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000万元和3400万元,新建保障房1300套,其中900套即将竣工,两个项目按期收回贷款利息190万元。 政策会不会走样? 在政府担当下,群众有数了 攀枝花,这个因矿而生的资源综合开发型偏远山区城市,住房建设欠账多、棚户区改造难,曾一度成为当地政府的“心病”。当初,利用公积金贷款新建保障房试点调研时,很多群众像老张一样,对这个政策持肯定态度,但内心总有一种忐忑:政策能不能够落到实处,时间一长会不会走样? 负责试点工作的市领导掷地有声地向群众承诺:利用公积金贷款建房只会成为人人叫好的“民心工程”。 该市成立了试点领导小组和试点工作督导机构,通过走访、座谈、现场会等形式,让群众参与其中并提出意见建议,为拿出“一揽子”试点方案打下坚实基础。 他们建立起“政府领导、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相关部门配合”的试点工作机制,区(县)采用“政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借款人申请、财政承诺”的申贷模式,做到项目落实到位、建设条件到位、政府承诺到位、监管措施到位等“五个到位”。 今年1月,经过“项目调查、受托银行评价、公积金中心评审、财政局审核、管委会审议、市政府审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7个环节后,西区棚户区改造格里坪安置点一期工程项目获批。 资金会不会安全? 在规章约束下,群众放心了 对于格里坪安置点一期工程,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特别强调:把棚户区改造项目售房资金作为还款来源。但在龙洞、沿江棚户区实地调查时,部分搬迁户反映购买能力不足。因此,他们视售房收入为不确定性,要求西区财政局出承诺函,如售房资金不足偿还贷款,由西区财政局兜底,在区财政预算中优先安排资金,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本息。 对此,公积金缴存者、市水利农机局职工周萍拍手称好:“有这样的制度措施,我们对资金安全十分放心。” “住房公积金是老百姓的钱,动用它,就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必须拿出铁一般的保证,让他们放心。”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于桂说。 为此,攀枝花市新增设了专门的保障性住房贷款管理机构,确定建行攀枝花分行为项目贷款受委托银行,并签订《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委托协议》,新建项目贷款业务运行平台和监管系统,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网运行,对每一个项目贷款的发放做到直接核准、实时监管。 他们还就建设项目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贷后管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是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等,借款人必须是政府非营利性的专门机构;贷款资金发放符合要求,在完善相关合同协议、确认抵押物足额充分并办理完抵押登记、取得“四证”后,方可向借款人发放建设项目贷款;项目要件不完整、未启动,土地有计划不落实、资料不完整,抵押物不真实、不惟一、不足额,坚决做到不考虑、不放贷。 落实县(区)政府还款责任。县(区)政府掌握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销售情况,督促借款人将试点项目住房销售收入金额及时存入资金监管账户,对销售收入不足以偿还贷款的缺口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充足的资金按期偿还。 这些举措,让市民吃了“定心丸”。不少市民主动表示: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资金的前提下,是不是可以再进一步加大公积金贷款建设保障房的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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