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灾难中应急管理与媒体应对策略
写在唐山“7.28”大地震35周年之际 唐山大地震已过去35年了,地震的废墟被今天的新建设所取代,在不少年轻人看来这片土地上仿佛从来就没发生过什么,但我以为,或许自然巨灾不会频繁地撞击一个地方,但现代化发展带来的变化以及不会停止的城市化之难与人为灾难正不断地光顾着,或许这才是我们必须在每每“7.28”唐山大地震、每每“5.12”汶川大地震纪念日到来时,都要做一番新思考的缘由。事实上,如果35年前的唐山大地震发生在今日的中国大城市,有效的救援与减灾同样无法实施,所以要特别告诫那些快速发展中的大中城市,任何现代化建设都应考虑隐忧排除后的防灾减灾对策。 一、当下城市灾难事件的主要特点 城市事件一般指一定时期内能导致以人口汇聚为特点的活动,城市灾难事件就更为复杂,它泛指城市灾害事件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诸多不利或负面影响。回溯21世纪前后,全球的一系列城市巨灾值得回味:1995年日本阪神大地震,1999年中国台湾“9·21”大地震,2001年“9·11”恐怖袭击,2003年全球性非典之灾,2004年印度洋海啸,2005年美国卡特里娜飓风之灾,2005年伦敦地铁恐怖袭击,2008年中国汶川“5·12”大地震,2011年“3·11”日本9级大震等,这些都表现出当代城市灾害事件的风险特征。如空间聚集性成为大城市尤其是国际化大都市的根本属性,大城市密度大幅度快速增加,包括建筑的密度和建筑容积率,城市活动的紧凑性和密集性,城市功能和空间的多样性、交叉性,都使任何灾难下的风险后果有加重的趋势。 自今年6月以来,全国至少十多个大中城市经受了大雨“灌城”的煎熬,无论如何分析也无法回避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非技术性原因这一漏洞,如果说天灾在惹祸,那么人为预防机制不健全更是根本缺欠。北京4月公布了看起来相当完备的防汛及防暴雨致灾对策,并明示二、三环重要隐患点已一一查明,而这一纸预警图画,被6月23日暴雨下的多处城市瘫痪撕破了。面对来自国内外的京城公共安全缺陷的种种评论,北京做出的反应只能是“基础环节很薄弱,防汛能力要加强”这样的滞后自省。对比2004年7月10日京城暴雨的处境,已很难说进入“十二五”的北京,比“十五”、“十一五”在应急管理上真正地、实质性地前进了多少。当暴雨之灾的尴尬因天转晴而暂告结束时,7月5日北京再遭横祸:北京地铁4号线动物园站A口,上行自动扶梯因设备故障突发倒转,造成震惊全国的1死30伤的惨况。对此各方呼声强烈,但我发现至今无论是对城市暴雨水患,还是电梯杀人事件,人们都在争论责任人是谁?责任如何才能追究到底?对此我则认为:无论是水灾还是电梯事件都是大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出现漏洞的反应,它愈发表明,安全事故中不单纯有职能部门失职、企业作恶、政府推进的安全标准低下的问题,更需发问的是城市管理者如何作为,才能为公众提供公共安全空间?如果仅仅就暴雨说暴雨,就地铁扶梯说扶梯,那么我们如何应对城市频发的新灾呢? 大城市防灾一要反对形式主义。历史地看,进入21世纪,我国先后经历了2003年肆虐的非典灾情及2008年“5·12”重创中国的强震灾害,我们靠众志成城闯险隘的精神,不断提高着应对自然巨灾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但是,由于我国尤其是大城市完善的防灾应急制度和组织建设的欠缺,由于灾前防控能力差且预防措施不充分,由于缺少灾害防御全过程的效率评价体系,只重建设,缺少监管,只重高科技设备的引入,缺少与之配套的专业化防灾应急队伍建设,更有甚者仅学发达国家防灾管理的“表皮”,对本质不得要领,从而形式主义痕迹渐浓。 大城市防灾二要狠抓细节控制。大量实践证明,防灾不能只考虑技术手段,认为只要“砸重金”升级防灾设施就能行,更要同时在“人防”上、在使用的技术细节上下功夫,“人防”往往是大城市防灾应急处理的弱项。大城市的防灾减灾是系统工程,应急规划重要,但涉及未来规划内涵的防灾细节控制更加必要。希望从全国上下屡屡救灾忧思中猛醒,在连接不断的灾难及突发公共事件来袭时,中国亟待思考如何作为才能从一个救灾大国转向防灾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