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取径债券市场
6月27日,审计署发布《关于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的报告》,将长期以来扑朔迷离的地方政府债务推上前台。根据审计署审计报告结果,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万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万亿元,占62.62%;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7万亿元,占21.8%;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1.67万亿元,占15.58%.截至2010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52.25%,加上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债务率为70.45%.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表示,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尚未超出其偿债能力。 地方政府债务的大规模增长,源自2008年末4万亿元经济刺激政策执行过程中大量出现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今年以来,随着银行体系信贷规模紧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面临资金断流的危险,同时,经济增长放缓影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偿债能力,两方面因素作用下,违约风险凸显。4月的滇公路贷款信用事件以及6月的上海城投信用风波,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推上风口浪尖。虽然地方债务整体风险可控,但局部风险、短期风险不容忽视。 一方面,局部负债率高,还债压力大。根据审计署报告,2010年底,有78个市级和99个县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高于100%,分别占两级政府总数的19.9%和3.56%;并且,由于偿债能力不足,部分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还有部分地区出现了逾期债务。另一方面,还债期限集中,短期风险加剧。根据审计署报告,所有债务中,2011年需要偿还的比重高达24.49%,2012年为17.17%,2013年为11.37%,即未来三年需要偿还的比例超过53%.偿债期限相对集中,增大了地方政府的偿债压力,提前了风险暴露的可能。 7月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多年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同时,会议还要求妥善处理地方债,研究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地方经济建设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未来仍将是城镇化进程中拉动投资增长的重要力量。在2010年底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有5.48万亿元是2008年及以前年度举借和用于续建2008年以前开工项目的,那么,说明其余5.22万亿元则是用于2008年之后新开工项目。一般来说,2008年以后新开工项目开发周期并未结束,大部分项目都需要后续资金保持其持续性。因此,应对地方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问题,本着长短兼顾、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存量疏导、增量规范的方式,从政府和市场两方面采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