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政策应该有更多前瞻性
7月12日国务院就国内房地产市场形势举行了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必须坚持调控方向不动摇、调控力度不放松,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不断巩固和加强调控成果,并出台国内房地产政策的“新五条”。从“新五条”的内容来看,与今年初出台的“新国八条”增加的内容不多,只不过在“新国八条”的基础可以对房价控制目标制、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限购等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及住房租赁市场政策有进一步的强调。不过,从“新五条”中也透露出一些新的政策信息。 首先,市场预计,这次国务院会议基本上是给2011年下半年国内经济工作定基调。市场本以为随美国QE2终止及经济复苏的困难、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不确定增多、国内经济的放缓等,因此整个舆论认为,在国内通货膨胀见顶之后,收紧的货币政策为逐渐放松,而房地产市场更是会取消一年来政策所采取那些行政干预政策(如限购令、房价目标等)。或者说,如2003年及2008年那样,新的房地产政策逆转又将出现。但是,新五条的出台,不仅把房地产开发商及地方政府对房地产政策的梦想击得粉碎,而且也清楚地看到下半年中央宏观经济的主线――楼市调控。 那么政府为何会把楼市调控作为今年下半年经济宏观调控的主线而不是把遏制通货膨胀作为首要任务呢?政府房地产政策为何出台得如此频繁而没有一定的时间效用性?如果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如此频繁,那么它对房地产市场走势会有什么样的影响?会不会对政府政策信度造成严重的冲击? 可以说,国内当前的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表面上看,遏制通货膨胀再次上涨政策取向不会改变。但政府应该看到了,当前许多经济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都是因为房地产矛盾所导致,通货膨胀、金融风险是果,而房地产泡沫是因。如果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不能够从根本上来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整经济对房地产的依赖,调整房地产市场利益关系,那么其他亦步亦趋的宏观调控政策要达到目标是不可能的。但是,政府认识到当前房地产宏观调控所面临的许多困难。比如说,从2004年就开始,中央政府就要求国内房价稳定,要求房价上涨不要太快;从2010年开始,政府又要求让一些房价上涨过快的地方房价加归理性,但是市场并没有按照政府要求而行,反其道而行之。何也?并非政府没有能力出台相应政策让房价回归理性,而是政府房地产政策的手段与这些房价稳定的目标是相冲突的。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当然会借助这种冲突性而向有利于他们的方面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