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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店现象追踪

2013-8-27 22:53|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99| 评论: 0

摘要:   近日,受困于征地拆迁的周口店现象备受关注。这正是国内城镇化进程中镇域经济发展模式艰难转型的典型图景之一。   《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记者了解到,自5月23日北京房山周口店镇启动云峰寺村征地拆迁工作 ...

  近日,受困于征地拆迁的“周口店现象”备受关注。这正是国内城镇化进程中镇域经济发展模式艰难转型的典型图景之一。

  《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记者了解到,自5月23日北京房山周口店镇启动云峰寺村征地拆迁工作以来,全村200户村民中与镇政府拆迁办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的仅有6户。按照北京市规划委批复的规划,以及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实施的土地收储计划,包括周口店村在内的全镇十几个村庄,都将搬迁上楼,农民要转换为居民身份。

  面临搬迁上楼的村民关心“征地补偿款哪里去了”和“能否提高拆迁补偿标准”。地方政府显然不认为这是问题,因为“项目符合规划要求,征地拆迁程序合法,相关手续齐全”,他们更关注该一级开发项目如何按计划推进,这直接影响后续土地储备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而影响其既定的“以旅游为主业的宜居小城镇”的发展战略的执行。

  由于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信息高度不对称,北京房山区周口店镇打造“宜居旅游小城镇”的战略构想暂时放缓了推进节奏。

  被误读的土地储备

  周口店镇被拆迁村民之所以产生不信任情绪,首先是因为“征地补偿款”去向问题所激发的。

  周口店镇云峰寺村村委会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云峰寺村村民的补偿款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征地补偿款,按照每亩15万元的标准支付;第二,土地承包经营剩余年限的补偿款,按照每亩每年1200元的标准支付,按照云峰寺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情况,一亩地可以拿到剩余17年的补偿款2万多元;第三,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款,即按照宅基地面积、户口人数及地上建筑物标准进行补偿。

  在这里,“征地补偿”很容易与“拆迁补偿”混为一谈。记者拿到当地的拆迁相关材料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和宅基地拆迁都有明确的补偿标准,而关于“征地补偿”一项,并没有针对村民的明确补偿标准和金额。在一份甲方为“周口店镇云峰寺村村民委员会”的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协议中,详细罗列了“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房屋重置成新价”、“地上地下附属物补偿款”等10项拆迁补偿的构成。

  在署名“房山区周口店人民政府”的《房山区周口店镇中心区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的文本中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补偿”标准为相关权益剩余年限每年每亩1200元,“地上物补偿”由评估机构评估作价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为每平方米1380元。其中对征地补偿费的使用有一个解答:征地补偿费用于人员安置后,其余部分作为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村经联社或者村委会,用于村民生产生活。依据《房山区农村集体土地征占收入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经营和村集体公益事业支出,不得将此项补偿直接或变相地高标准、一次性分给涉地农户。

  周口店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解释,“周口店镇是计划拿出征地补偿费用的20%给付被征地农民的,但具体的分配和使用方案并没有最后确定。事实上,包括云峰寺村在内的周口店镇中心区一期520亩用地很早就已纳入政府土地储备项目,2008年北京市第四期储备土地和入市交易土地联席会议决定对其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村民和媒体所指的500亩被征土地,早已于去年3月15日取得征地批复,土地储备机构共支付征地费用3458.85万元。其中,土地补偿2858.85万元,补偿标准为每亩15万元,人员安置费600万元。”

  负责项目实施的北京龙业兴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说,村民说他们只有土地流转每亩1200元的补偿是对拆迁政策存在误解,因为只有村民签定了拆迁协议之后,拆迁款和部分征地补偿款才会给到村民,打入村民的拆迁专用账户。”

  很显然,对失地村民而言,仅仅是土地承包经营收益权补偿和相关拆迁补偿费用无法令被拆迁村民满意。能拿到多少征地补偿、今后的生活如何安置也是他们关注的重点。

  “云峰寺村正式启动拆迁以来,周口店镇多次组织各种形式的关于镇域中心区开发以及征地拆迁政策的宣讲”,周口店镇有关负责人认为,仍有少数群众对相关政策不太理解,存在一些误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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