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创新公积金管理工作调查(下)
走在全国同行前列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03年管理机构调整以来,特别是2006年被命名为浙江省级文明单位以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人、钱、房”一起抓,不断创新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争创一流业绩,建设一流中心,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文明行业建设不断迈上了新的台阶。2003年以来,已连续8年被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考核评为优秀单位。在2006年,原建设部评比全国房改和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时,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榜上有名(全国只有两个公积金中心获此殊荣);同时,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获得了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文明行业示范点、3次蝉联省级文明单位等十几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全国有25个省、自治区、市的200多个城市1800多人来湖州公积金中心参观考察。 几年来,该中心围绕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在服务“住有所居”中的作用,在全国全省率先推出了9项制度创新措施:系统地在非公企业和农民工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低收入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优惠政策;实行支持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解决住房问题的优惠政策;实行支持低收入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措施;支持租房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实行公积金贷款职工“按月冲还贷”政策措施;实行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置换政策措施;实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托管政策措施;推行住房公积金支持农房改造建设试点工作。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归集扩面、资金使用、规范管理、资金安全、信息技术等各项主要业务建设工作实现了全面发展,制度覆盖率、资金使用率、风险准备金充足率、增值收益率和贷款逾未期率等主要业务指标,走在了全国全省同行业的前列。 文明创建争创一流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业务工作与文明创建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全面开展建设一流的精神状态、一流的工作业绩、一流的服务水平、一流的员工队伍的“四个一流”工程活动。 湖州公积金人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瞄准一流的精神状态。深入持久地开展了“回忆最佳、保持最佳、超越最佳”、“向身边的典型学习”以及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团结意识”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中心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创先争优工作氛围。他们提炼形成了具有公积金特色的“为民、敬业、进取、严谨、和谐”的员工精神,增强了广大员工的凝聚力。 湖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主要业务指标实现了“四高一低”: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高,全市公有制单位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在50人以上的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已达到70.94%;资金使用率高,全市个贷率常年保持在95%左右;风险准备金充足率高,2010年末全市风险准备金充足率达到6.6%;增值收益率高,2010年全市增值收益率达1.99%;贷款逾期率低,在没有实施置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前提下,创造了连续13年年末无逾期贷款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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