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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改革创新有法可依

2013-8-27 22:45|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05| 评论: 0

摘要:   6月27日,《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获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这使得前海这片特区中的特区的改革创新有了法律保障。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在会上表示,《条 ...

  6月27日,《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获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这使得前海这片“特区中的特区”的改革创新有了法律保障。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在会上表示,《条例》的通过使前海在立法方面可以先试先行,扫除了很多香港现代服务企业的心理障碍,为深圳市政府下一步制定前海管理规章制度提供依据,为前海管理局下一步封闭管理、独立运行提供依据,也为今后前海在改革试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供依据。

  据了解,此次会议实到委员38人,《条例》以34票赞成表决通过。与前海条例三审稿相比,此次通过的表决稿并未作出大的改动,仅在前海合作区的行政管理职能、土地利用、人才引进,以及民间商事协调制度等方面作出部分调整。

  条例提出,前海合作区产业发展应当坚持体制创新、开放合作、高端引领、集约发展的原则。前海管理局应当根据《前海规划》和前海合作区发展的实际需要,定期制定前海合作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在审议过程中,有法制委委员提出,应当增加相关的原则来控制土地利用。新增规定为:“前海合作区的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前海合作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的需要,以集约高效、满足长远发展为原则。本条例实施之日前已经出让的土地,由前海管理局予以规范。”

  此外,因有委员提出,应当增加民间商事调节的内容,条例还增加了“鼓励深港民间协商组织合作,为前海合作区的企业提供商事调解服务”这一条款。

  前海管理局局长郑宏杰则表示,前海管理局将力争在年内公布关于前海合作区产业发展的规划;关于前海合作区空间发展的综合规划也将在最近一个月内发布。郑宏杰透露,前海合作区省部际协调会议目前正在等待国务院批准,预计7月下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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