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上浮
“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不能办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住建部等四部委再出重拳,下发《通知》收紧公积金贷款。 我市住房建筑面积的平均水平是多少?公积金贷款新政如何加以确定?已经办理或正在办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是否会受到影响?记者昨日采访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 去年人均47.4平方米 是否直接套用不好说 记者调查获悉,市统计局相关数据表明,2009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7.4平方米。据此测算,三口之家的户均住房建筑面积应是142.2平方米,该数字略低于我市普通与非普通住房144平方米的认定标准,基本可以覆盖所有刚性及改善型购房需求。 对于“改善型购买二套房”,住建部《通知》明确,其公积金贷款要想顺利通过审批,必须满足一个硬性条件: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低于当地平均水平。那么,对于这个“当地平均水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如何认定?是否会直接套用统计部门现有的2009年统计数据?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上级文件尚未收到、相关实施细则未能明确的前提下,“当地平均水平”如何确定,仍是个未知数。 此前办理并已放贷的 利率不会再上浮一成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得低于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新政的这一最新要求,是否也针对部分市民此前已办出来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之前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职工来说,只要在这之前办理并已成功放贷的,其贷款利息不会受此影响,即贷款利率不会上浮一成,购房者只要仍按原来的约定照常还款即可。 正在办理尚未放贷的 是否适用新政策未定 既有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丝毫不受影响,正在办理尚未放贷的二套房、三套房公积金贷款就有点复杂了,由于处在政策相对模糊的“中间地带”,这部分公积金贷款适用老政策还是新政策,目前人们仍无法获得权威的答案。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上级正式文件下发之前,该中心还会沿用原来的各项规章制度,但这并不等同于“正在办理尚未放贷的二套房、三套房公积金贷款”就可以搭上老政策的“末班车”。直到目前,新政生效的时点,即便是以“11月3日”为准,也还存在是以“受理时间”还是以“放贷时间”来认定的问题,对此《通知》未有明确说法。 正因为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公积金缴存者千万不要打新老政策“交接”的擦边球,那种想赶在文件下发之前抢办二套房、三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想法,最后很可能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