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条例 依法履行职责
9月29日,《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在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是全省散装水泥工作者的大喜事,是促进全省散装水泥事业发展的强大法律保障;也是江苏省散装水泥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本人作为基层散装水泥工作者,深感《条例》颁布的意义重大。它是江苏省散装水泥战线上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它凝聚了散装水泥职工的企盼和汗水,它为散装水泥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条例》从几个方面规范了散装水泥管理部门的职能,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作为被直接授权的行政执法主体,既是对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性质、职能和工作职责的明确,也对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定了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工作的管理体制。《条例》一是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责与义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散装水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二是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的有关工作;三是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展散装水泥的监督管理。依法设立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发展散装水泥的具体管理工作,所需经费按照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四是对在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等等。 回顾赣榆县散装水泥发展走过的路程,深感《条例》的颁布来之不易,它是散装水泥工作依法行政的依据,全省散装水泥战线的同仁都应当认真学习、运用,为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服务。首先要认真学习《条例》,提高学习《条例》的自觉性、积极性,通过学习更深刻地领会和理解《条例》。同时,散装水泥管理部门要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让社会了解散装水泥与支持发展散装水泥,提升散装水泥的社会知名度,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为促进全社会的节能减排作贡献。 全省散装水泥工作者都应该牢记《条例》中赋予的法律责任,不断地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贯彻《条例》是时代的要求,是散装水泥发展的需要。每一个散装水泥战线上的职工都必须踏踏实实的工作,认认真真的做人,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勇于开拓、服务社会。 《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发展散装水泥事业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带来了勃勃生机,更激发了散装水泥工作者的工作热情。要将学习贯彻《条例》列入当前重要工作议程,坚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2011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把学习《条例》与当前赣榆县“发散”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按照《条例》的精神搞好宣传策划,加大宣传力度,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重新谋划、制定“发散”战略措施,为明年《条例》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