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进行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山东省济南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济南市近期将组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活动。 今年以来,济南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2009年,济南市建筑业总产值779亿元,增加值达242.2亿元。目前,济南市建筑企业有1300多家,在建工程规模达3000多万平方米,建筑业已成为济南市的支柱产业之一。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济南市建筑业也存在一些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为此,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牵头深入开展一次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活动,各县(市)区将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安全检查工作。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强配合,跟进处罚,确保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这次检查范围要涵盖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特别是对各类工业厂房工程,各类开发区园区工程、城乡接合部工程、村镇工程、招商引资工程、民营投资工程等要重点检查。检查内容要涵盖施工现场涉及安全质量的所有环节和部位,发现隐患现场监督整改,不能确保安全的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隐患整改情况要跟踪复查,凡是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一律不得施工、建设,一律暂停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投标资格,确保真正发现问题、找到漏洞、查出隐患。 济南市要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建筑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一是要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违法建设施工行为。对各类房屋建筑工程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质量监督等法定手续,建设单位肢解发包,施工企业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担工程,施工及监理人员无证上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不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建筑起重机械不按规定备案,以及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二是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要编制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录,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要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脚手架、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大型机械设备等列为重大危险源,深入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有针对性地制订施工组织方案,强化安全措施。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报告和巡查检查制度,强化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实时监管,坚决堵塞监管漏洞。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事故和隐患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一查到底、严格依法处罚。责令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进行停工整改,对事故责任单位实施约谈,按规定暂扣事故责任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参加投标和承接新的工程,并依法加大对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对屡次检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不认真整改的、连续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清除出济南市建筑市场。四是要加强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持续开展各类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严肃查处质量事故,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强化不良记录管理和信用惩戒,充分发挥市场对工程质量行为的约束作用。加强对各方主体质量责任的追究,特别是要加大对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的追究力度,严格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 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企业“三类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增强其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稳定并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切实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充分运用高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四是积极探索构建市场现场联动的安全监管机制。加强源头管理,从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招标控制价实施、主要管理人员证书暂存等多个管理节点上把关,确保只有真正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才能进入市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查处,或者分别采取降低资质资格、吊销资质资格、清理出建筑市场等处罚措施。要研究建立企业资质审批及审批后企业运行情况、个人执业资格审批及审批后情况、工程项目管理情况的动态数据库,并实行信息公开,构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五是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尤其健全开发区、园区建设管理体制,把开发区、园区的工程建设活动纳入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六是增强应急反应和救援能力。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强化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并督促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遇重大自然灾害预警或发生事故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防险处险、紧急救援等果断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