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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

2013-8-27 21:4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27| 评论: 0

摘要: 上百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在东莞市公安消防局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消防部门表示,将在全市范围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 此次治理旨在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预防和减少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通过专 ...

上百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在东莞市公安消防局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消防部门表示,将在全市范围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

此次治理旨在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预防和减少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通过专项治理,东莞将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使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基本得到有效整改,消防设施功能完善、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配齐,并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和应急处置火灾事故,筑牢社会单位火灾防控基础。

此次治理重点包括五个方面: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了建筑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受其委托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是否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并对建筑消防设施实行统一管理;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是否具有消防设施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在建工程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消防车通道,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了消防水源,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整治时限为2010年10月21日前。

昨日培训中,消防部门要求各重点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张贴消防安全“三提示”。包括消防设施标志,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提示性标志,如在显著位置设置单位总平面图,楼层、房间设置疏散指示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警示性标志,如在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性标志。

各单位须按规定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不熟悉消防控制室设备功能、应急操作程序,不能操作控制设备的,应立即组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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