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进入第三季度以来,陕西、内蒙古、湖北、吉林、湖南、江苏等地先后发生了建筑生产安全较大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了近期发生的6起事故,并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6起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 7月3日,陕西省商洛市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综合楼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塔机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7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乌兰花镇和平路道路拓宽改造施工现场发生管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8月13日,湖北省广水市滨河休闲街A2号楼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人货两用电梯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8月23日,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东坪镇锦苑鑫城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8月30日,江苏省无锡市北塘文教中心工程施工现场发生脚手架垮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8月31日,吉林省长春市中冶新奥蓝城3期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 全面加强 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上述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区对建筑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不到位,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落实到位等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切实担负起建筑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真正把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各地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质安函﹝2010﹞2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把涉及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解决,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行为 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37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责任主体。严厉查处拒不执行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的停工整改通知的行为和责任主体。各地要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严肃查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或积极参与对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上述6起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所通报的事故专门督办,在查明事故原因和认定责任后,依据职责权限,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