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一人防违法案件执行终结

2013-8-27 21:52|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47| 评论: 0

摘要:   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一起人防违法案件由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执行终结,处罚标的1151026元,全部执行到位。   2009年黑龙江省中盟爱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齐齐哈尔市进行仕林国际小区民用建筑开 ...

  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一起人防违法案件由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执行终结,处罚标的1151026元,全部执行到位。

  2009年黑龙江省中盟爱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齐齐哈尔市进行仕林国际小区民用建筑开发,齐齐哈尔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其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建筑防空地下室未按审查合格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且未按期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用,对此齐齐哈尔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其下达了《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通知书》,但该建设单位拒不履行人防法律义务。2009年10月齐齐哈尔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在法定期限内申请龙沙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庭长邵华同志在接手此案后,龙沙区法院随即对此案进行了受理并进入执行程序,该院行政庭多次与建设单位黑龙江省中盟爱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向其宣传人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告知被执行人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及不予履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下达执行通知书,通知其限期予以履行,逾期将强制执行。在执行的同时,法院建议执行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由被执行人黑龙江省中盟爱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法定义务。2010年4月在龙沙区法院的主持调解下此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调解协议,被执行人黑龙江省中盟爱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自动履行补缴及罚款义务。2010年5月22日被执行人黑龙江省中盟爱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纳执行款1151026元。

  龙沙区法院行政庭庭长邵华表示:“这是齐齐哈尔市人防办首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防费的案件。目前,齐齐哈尔市大多数开发商都修建了防空地下室,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是国家强制要求修建的,费用也规定要强制征收,任何部门都没有减免权,开发商拒缴和延期缴纳都会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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