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浙江省委建议:大力支持欠发达地区农村住房改造
致公党浙江省委近日提交的《大力支持欠发达地区农村住房改造,促进省新农村建设全面发展》的集体提案,得到浙江省省委书记赵洪祝的批示,并由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领办、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徐冠巨督办。省建设厅、省农办、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正积极开展调研,研究推进浙江省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 近年来,浙江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但是部分欠发达地区农村布局散乱、住房破烂、卫生环境差的局面没有得到彻底改变。农民住房破旧是影响新农村建设的最大障碍,老百姓要求改造、新建住房的呼声强烈。为此,致公党浙江省委把“农村破旧房改造建设”列为2009年省委会的调研课题之一,分别到丽水市松阳县和莲都区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农村破旧房改造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站在全省的角度提出推动破旧房改善工作,改善欠发达地区农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法、途径。致公党浙江省委认为农村住房改造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实事工程。不仅可以增加农民就业,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还可以减少空心村、空壳村,促进土地集约使用,拓展经济社会发展空间。 为此,致公党浙江省委在今年省政协全会上提交了《大力支持欠发达地区农村住房改造,促进省新农村建设全面发展》集体提案,建议省委、省政府统筹安排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饮用水工程、生态移民工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兴林富民项目、农村电气化、农村清洁能源、农村信息化、文化示范村、库区移民村基础设施补助等等各方面的补助资金,向欠发达地区给予必要的倾斜;加强土地政策的指导协调,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土地的跨村交易问题、跨村建房的问题,协调解决农村住房改造的用地空间和用地指标;加强宣传,统一村民的思想,争取信贷等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落实各项促进农村住房改造的措施。允许特别是山多地少的地方,赋予必要的政策灵活性。 目前,该提案已被浙江省政协列为重点办理提案。 |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