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开展消防执法大检查活动
为了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切实减少和控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河南省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布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4个月的消防执法大检查活动。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以市、县(区)政府自查为主 、人大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市人大常委会以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查阅执法档案等方式,检查漯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重点防火单位对新《消防法》颁布施行以来各项消防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的重点内容是贯彻实施《消防法》的组织领导情况,《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和消防力量建设情况,消防规划、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新农村消防建设情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等。检查的重点范围是重点防火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多合一”建筑等火灾高危场所。 同时,此次执法检查共分自查自纠、检查、整改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自即日起至8月31日。期间,市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组织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做好向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的准备。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按市人大常委会的做法组织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同时做好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检查的准备。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消防支队适时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的督导调研工作。 检查阶段,自9月1日~10月31日。期间,检查组将听取市政府、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或单位关于《消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同时召开由人大代表、有关部门、重点防火单位、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和社区群众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深入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消防部队、重点防火单位及场所,实地查看消防设施、装备器材、安全设置和制度建设等情况,走访被监管单位和场所工作人员,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查阅公安消防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和执法档案资料。随后,检查组将汇总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向市政府及公安消防部门反馈意见。市政府则根据检查组反馈的意见,将原汇报材料做进一步修改,形成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的书面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审议检查组关于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和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或作出决议、决定。 整改阶段,自2010年11月~2011年4月。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法工委将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或决议、决定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其他意见向市政府及主管部门转交,并督促其认真落实。市政府和主管部门则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或决议、决定及其执法检查报告所提问题和建议认真组织整改,并将落实审议意见或决议、决定和整改的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在此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将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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