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市4部门联合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
摘要: 为扎实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切实增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有效保障建筑消防设施完好运行,预防和减少在建工程及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日前,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
为扎实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切实增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有效保障建筑消防设施完好运行,预防和减少在建工程及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日前,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4部门联合下发了《黄石市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5个月的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活动。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为设有消防设施的建筑,重点是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及其他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整个治理行动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重点治理、检查评比4个阶段进行。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取得实效,黄石市公安厅、市综治办、市安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一是各地公安、综合治理、安监、住建部门要成立联合工作机构,专门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整治查处建筑消防设施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二是各地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有关部门、单位的高度重视,营造良好氛围。要利用媒体的监督作用,曝光一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并进行跟踪报道,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三是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能陷入治理—反弹—再治理的怪圈,要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及时制定、修订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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