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商虽身处暴利行业但日子并不好过
高房价和房地产业畸形发展的危害,还远不止让经济增长陷入死胡同这么简单。现在,房地产业已经成为腐败滋生极为严重的领域,高房价更是成为导致贫富两极分化进一步加剧的直接原因。我较为熟悉的一位在北京的开发商朋友,在一次酒席聊天期间和当时在座的朋友坦言,房地产业的利润结构大致是这样的:开发成本大约占房价的20%,开发商基本能获得房价的40%作为利润,而剩下来的40%则为相关职能部门的“收益”。 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也作过类似表述,老先生直言“这30%里有一部分,是开发商最不愿意公布的,说白了就是行贿的费用”。在比例上与我的那位朋友所说的稍有差距,但房地产领域成为腐败极为严重的领域之一,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细心一想,腐败“收益”占到房价的四成之巨,其实个中玄机也并不令人惊奇。在“只涨不跌”神话的支撑下,房地产业成为极其暴利的行业,房地产开发商和某些政府官员沆瀣一气,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使得该领域腐败窝案、大案频发,对此我们早已经习以为常。 活生生的事例是,一大批省部级、厅局级高官因与房地产腐败有关而纷纷落马,结束其政治生命。原山东省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市委书记杜世成(曾经鼓吹“房价不能倒”)、原上海市市委书记陈良宇、原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武龙、原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原天津市检察长李宝金、原湖南省郴州市市委书记李大伦、原深圳市市长许宗衡,这些正值政治生命“青年期”的人物就曾拜倒在房地产业的妖娆魅力之下,与房地产业腐败都有着或多或少的暧昧关系。套用一句流行语,我们不禁感慨“房地产业的产业链有多长,权钱交易的食物链就有多长”。 2010年1月,昆明“两会”召开之际,昆明市市委书记仇和在与人大代表座谈时指出:“昆明的土地价格比周边(省会)城市都低,但是房价不低,为什么?原因是钱到了老板的包里。这是巨大的贪污腐败!为什么?因为部分官员当了老板的保护神。目前我们已经掌握了一些线索,下一步将会对这些官员进行查处。” 虽然我们难以知道“巨大的贪污腐败”、“老板的包里”、“当了老板的保护神”这些让人有点儿摸不着头脑的话语究竟意味着什么,不过,从当时参与会议的人大代表黄焰的口中还是能够听出一些蛛丝马迹。黄焰在谈到昆明市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时指出:“昆明市不少建设项目,拆迁前说是用于公共设施建设,等街道办事处给村民做好思想工作、征完地、拆迁完毕以后,项目又变成房地产项目了。”上述仇和的言论亦是针对黄焰的发言作出的。 显而易见,这是表面上挂着为老百姓谋福利、谋发展的“羊头”,等到以低价补偿把村民强行赶出本属于自己的土地之后,就通过变更规划,做起公然开发房地产的“卖狗肉”行为。仇和说出了大实话,不仅仅是昆明存在这样的现象,全国各地都有类似的事情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