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为社区儿童设施建设立规矩
儿童是社会的未来,缺乏儿童活动场地,对其成长不利,这已是常识。小区缺乏儿童健身娱乐设施的责任,开发商固然要承担一部分,但根子却在政府身上。 开发商说到底是商人,在商言商,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其本能,儿童健身娱乐设施占地面积不小,却不能直接卖出钱来,他们在这方面“能省则省”,也不奇怪。这就要求政府拿出“规矩”:为住宅小区的儿童健身娱乐设施配套制定强制性的、按比例配置的硬指标,并跟进监督,严肃执行,对不达标的小区不予验收,不发准售证。 其实,在国外许多地方,政府为儿童健身娱乐设施建设做得更多。 在加拿大温哥华地区,每个社区的儿童娱乐场地、设施密度都事先设计好,而且所有的场地、设施都由政府兴建、维护,社区开发商无需插手。公立小学的儿童健身场地对外免费开放,维护、管理自然也是政府负责。私立小学则无义务开放,因为政府管不着。 如果说国情有差异,加拿大这种由政府包揽的办法难以推广,我们的政府部门就更有责任督促开发商做这些事。研究表明,在学校安排儿童健身场地,可以节约空间,提高场地使用率,还便于管理和安排更多、更好的娱乐设施,也为学校提供了更大的健身空间,可谓两全其美。但是,这同样需要政府部门积极介入、主动协调和实质性资助。 在许多发达国家,对别墅区或高档住宅区的开发商,并不强求建设配套的儿童健身娱乐设施,而公寓和密度高的中低档住宅区,反倒有此要求。这是因为高档住宅区住宅密度低,住客经济条件好,有能力自行安排活动场地和设施。笔者很多收入较高的朋友,就在自家后院里盖了树屋,修了木马、滑梯甚至儿童戏水池等,给子女玩耍。而公寓区、低档住宅区人口密度大,住客收入低,不作统一安排则无法保障儿童的活动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