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防城港市新农村建设现状特点及现实抉择思考
新世纪以来,防城港市农村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先后经历“兴边富民”、“兴村富民”等重大战略部署,切实推动了一批设施,上马了一批产业,整治了一批村貌,推广了一批技术,强化了一批基层,树立了一批能人,输出了一批劳务,取得了明显实效。纵观全市新农村建设,主要凸显以下现状特点: ——发展阶段性。当前,防城港市新农村建设尚处于“建设新的农村”阶段,即通过各种建设性行动来逐步改变农村发展现状,尚未上升到推动整个农村改革发展战略高度即“新的农村建设”阶段,处在“量”的积累,亟须推动“质”的飞跃。 ——部门联动性。主要采取“强抽人,抽强人”的办法,建立“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驻村”等机制,尤其是“六统强基工程”的实施,更加巩固“1+1+1”结对机制,初步形成新农村建设合作共治格局。 ——政治推动性。当前,防城港市新农村建设属于政治推动型,政府依然是新农村建设推动主体和投资主体,社会力量尚未充分调动,社会资本亟须有效激活,存在政府投资乏力与社会资本闲置、激励机制稀缺与诱导力量不足等问题。 ——循序渐进性。2009年以来,呈现示范推进,逐年铺开、滚动发展新农村建设态势。 基于以上现状特点,当前,要紧扣市委第五次党代会战略部署,敢于突破常规、乐于推进改革、勇于担当重任,立足制度创新谋发展,整合力量求突破,协同推进务实效,努力开创防城港市新农村建设新局面。 1.启动新农村建设起步模式战略突破 城郊休闲产业带动型新农村建设起步模式。防城港市县(市、区)中心城市附近(20公里以内)行政村为60多个,中心乡镇附近(10公里以内)行政村为20多个,通过启动该模式,便可使全市近1/3行政村实现新农村建设新跨越。当前,要突出以中心城市及中心乡镇为轴点,以距中心城市20公里及距中心乡镇10公里范围所覆盖的行政村为重点;坚持以建设城镇社区理念来打造;立足于靠近消费市场,依托于怡人的自然环境,打造便利交通,强化休闲娱乐等,使现代文明生活方式与农村田园生产生活有机融合。 乡村旅游产业带动型新农村建设起步模式。全市有50多个行政村有着丰富乡村旅游资源,已开发或正开发有10多个,具备发展条件而尚未发展的有40多个。当前,有必要将乡村旅游纳入“以旅游文化旺市”发展战略,努力实现乡村旅游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有效对接。以“三条城镇发展轴”为基本框架,辐射带动周边行政村景点建设,构建全市乡村旅游网络;以强化村级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充分挖掘乡村文化内涵,推动乡村旅游与乡村文化双促进;以县(市、区)各打造AAAA以上大型旅游品牌为阵地,以辐射带动行政村旅游景点为延伸。 工业企业发展带动型新农村建设起步模式。防城港市“以港立市、以工贸强市”发展战略及“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政策导向为启动工业企业发展带动型新农村建设起步模式、探索“亦农非农”运作模式提供政策依据和现实可能。一是鼓励并支持部分行政村以村为单位进行工业化布局。二是增进和维护重大项目附近村民生产生活稳定。 特色农业产业带动型新农村建设起步模式。防城港市特色农业产业具有“边、海、山、民、港”发展特点和优势,“五红五金”等特色农业发展基础及党代会关于“发展品牌农业”政策导向为启动特色农业产业带动型新农村建设起步模式奠定良好基础。当前,要以行政引导为手段、地方特色为基础,研究部署“以特色促品牌,品牌促产业,产业带新村”。 商贸物流带动型新农村建设起步模式。全市符合条件发展该模式的行政村为20多个,主要集中在人口相对集聚、边民互市区及撤乡并镇后的行政村。这些村具有一定工商业及市场基础,应坚持以活跃农村市场为导向,以加大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尽快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尽快实现行政村绿化、亮化、净化、美化、文明化。 2.开创“半小时新农村示范点”三环推进 当前,防城港市新农村示范点发展布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示范点选择具有随机性。二是示范点布局缺乏系统性。三是示范点推进缺乏联动性。四是示范点辐射存在弱质性。当前,需要以更高谋略,更大远见,努力开创“半小时新农村示范点”三环推进。要根据区位优势、自然禀赋及基础性条件,把全市新农村示范点,分一环、二环、三环进行梯度推进、循序扩面,示范点间距控制在机动车半小时路程范围内。 3.承接“六统强基工程”辐射带动 主动承接“六统强基工程”辐射带动是全市新农村建设再推进务实之举。一要明确承接范围,实行分层式辐射带动。以村委会主体功能规划建设为基点,率先把村委会所在地打造成村容整洁、乡风文明、民主和谐示范村落;以周边屯为延伸,加快推进城乡风貌改造,着力解决“有新房无新村无新貌”等问题;以市委关于率先实现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契机,全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建设。二要把握承接需求,实行差异化辐射带动的办法。比如“三岛三湾一带”及适合发展城郊休闲产业、劳务经济等行政村,要依托“统一队伍培训计划”,培育新型农民,启动“能人治村”。 4.赋予新农村建设制度力量 组织保障机制。一是组建人、财、物相对统一的新农村建设权威性机构,着力解决当前防城港市新农村建设机构设置与职能偏差及部门化等问题。二是落实相关部门新农村建设领导职责,既要层级分化纵向领导责任,又要平衡分化横向领导责任。 合作共赢机制。防城港市新农村建设要多渠道、宽领域、深层次与企业组织、农民主体和社会力量开展合作实现共赢目标。 制度健全机制。一要健全财力保障机制,整合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及涉农部门发展资金,组建强有力的新农村建设资金体系;二要建立评估机制,出台《防城港市新农村建设评估办法》等系列文件,实行新农村建设量化评估;三要建立督查机制,坚持分级承办,归口负责和整体协作原则,例行常规督查,健全群众监督,强化媒体监督。 (课题题组成员:杨平璋 陈常山 杨美红 杨子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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