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要承载和支撑国家现代化,在其发展格局中,中部地区没有国家中心城市是有悖区域布局规律的。武汉历史上曾经是国家的经济中心、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之一,是名副其实的国家中心城市,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只是复兴武汉历史地位的过程。 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不能急于求成,是一个长期过程,要设定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时点。基于武汉现有发展基础和国家战略走势,可以将建成中部中心城市、获得国家中心城市战略定位的时间设定为10年,即2020年。 即再经过两个五年规划时期,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试验区的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突破;中部地区基本崛起,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基于国内市场的中国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同时,2020年,伴随全面小康的实现,国家将进入推进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的历史时期,中部地区形成国家中心城市的要求将提上议事日程。届时,如果武汉成为名副其实的中部中心城市,就可望实现国家中心城市的实至名归。 国家中心城市是逐步建成的,要设定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步骤。广州、上海先成为华南和华东中心城市,再成为国家中心城市。武汉则需要从省域中心城市走向中部地区区域中心城市,然后再走向国家中心城市。具体可以考虑两个步骤,即在“十二五”期间,在发挥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作用的进程中,初步建成中部地区中心城市,成为区域发展增长极;在“十三五”期间,伴随发挥好国内市场枢纽和区域整合协调作用,成为国家发展重要增长极,最终成为国家中心城市。 国家中心城市的建设具有丰富的内涵,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要把握这一内涵要求。不管中心城市肩负的功能有何区别,但其共同内涵都在于自主创新、科学发展、对外开放、区域带动四个基本方面。武汉在这四个方面要下足功夫。经济总量规模的提档进位固然很重要,但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建成国家自主创新中心、两型发展的科学发展先行区、中部地区对外开放中心、中部崛起战略支点和中部地区中心城市更重要。 中心城市的形成,最终是城市外部功能与城市内在价值统一的过程,要以挖掘、放大和实现武汉在国家发展大局特别是城市体系中的核心价值作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抓手。 现有的中心城市都有其核心价值,如北京是首都,天津是卫城,上海、广州是开放前沿,重庆是西部开发枢纽。武汉的核心价值是其中心区位价值,包括交通区位价值和经济区位价值,这个价值正是别的城市无法模仿和复制的,是武汉的核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所在。新一轮战略谋划要着眼于挖掘和实现这些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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